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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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见被拘留人吗?
所谓拘留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当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何谓紧急情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例如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如下几种:(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那么,作为被拘留人的家属,在无法会见被拘留人时,又能做些什么呢?如果家属想及时了解亲人涉嫌罪名的具体情况以及被拘留人在看守所的生活状况,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委托律师不仅可以了解被拘留人的现时情况,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有效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
被刑事拘留人员,家属不可以见面,你可聘请律师,被聘律师可以持证前往见面。
拘留15天家属能不能见面
如果是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家属是可以和被执行人见面的,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只能由律师会见被拘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拘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当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的措施。很多人都问,刑拘多久之后可以见家属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提供法律帮助。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可以和会见,拘留人员的会见只要符合拘留所会见要求就可以 根据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的一种,和刑事拘留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家属可以会见而且不需要经过经办民警同意。只要符合拘留所关于会见的要求就可以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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