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诉讼期限是多少年_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22:29:24 人阅读
导读:有朋友问我,借条多长时间失效?我告诉他,借条本身是不失效的,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那朋友为什么会问借条失效呢?因为他听说法律上有诉讼...

有朋友问我,借条多长时间失效?

我告诉他,借条本身是不失效的,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那朋友为什么会问借条失效呢?因为他听说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失效这一说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即诉讼时效就从还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呢?这要区分不同情形:

(一)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1、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当事人后来协商一致确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履行期限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要求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之前债权人是否已约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是否就不能起诉?不是的!债权人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出借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法院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二)借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说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民间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重新做一个约定,达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首先要搞清楚有效期是什么?是诉讼时效还是借款期?

1、如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则自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到期之日起2年为时效期间届满;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即不论出借人是否知道还是不知道借款期间届满,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2、如借条没有约定何时还款,则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呢?自出借人催告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3、如有效期是指借款期间,则是借条中约定的期间

4、欠条则不属于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需要结合具体记载内容来判断。但在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中,要约定借条而不是欠条,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三年。根据2017年10月1日新施行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虽然说目前还没有废除《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的是两年,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若两者有冲突,应适应新法,即《民法总则》。但这里面有几个事情需要注意,正好借着这个问题简单普及一下。

1、《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属于基本法,同级里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比如《民法通则》也属于基本法,和《总则》同级。等级上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基本法优于单行法”原则,民法里凡有与《总则》冲突的,都适应总则。当然,特别法除外。

2、关于诉讼时效。总则里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简单说,从你知道他不还钱时间开始起算。三年内起诉,你是享有胜诉权的,这是实体权利,就是实体法里规定的,只要你上诉,有证据,你就能获胜。

3、若超过三年,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就是你再上诉,就赢不了了。债务人完全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辩驳,法院肯定支持债务人。但这时候你还享有诉权,意思就是你对他还有债权,法律上还是承认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里是为了保护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了而给予的一种保护。

4、若在诉讼中,你超过了诉讼时效,但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法院还是会判你胜诉,因为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

5、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也提出抗辩,虽然你会败诉,但是这时候若你和债务人私下又达成协议,债务人会继续履行义务,那你们的诉讼时效又会重新起算。

6、法律上有个溯及既往的问题。虽然《总则》施行了,但关于诉讼时效溯及力的司法解释还没出来,我且分析一下。若你是2017年10月1日以前定的合同,但是到这之前就满两年了,那你就算过了诉讼时效;若你还没有过两年的诉讼时效,那么10月1日之后就按照《总则》的规定,适应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当然,最终的解释权还得归最高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们,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希望能关注一下。

借条无论几年,只要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借条本身的实体权利永远是有效的,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只不过,说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就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定期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原来是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如果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起算点应该在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起算点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起计算。

但但但,法律并不禁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些条款的规定,意思是说,在诉讼中,即使债权人出具的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官也应当受理,而不能主动说明、或者适用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裁判原告败诉或者不予受理,如果被告不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诉讼继续进行,而不考虑超过诉讼时效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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