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可以晚于开工时间吗_施工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3:12:32 人阅读
导读:一般情况下,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否则可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追究相关方责任。合同签订日期即合同开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的...

一般情况下,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否则可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追究相关方责任。

合同签订日期即合同开始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可于事后另立补充协议,对合同遗漏事项进行补充。对于施工日期和期限,双方可以再进行约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在给定宽限期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者解除协议、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延期一般情况都是由于业主(甲方)造成的,解决的办法有:

1、有业主方说明原因,要求申请延期(一般由施工方代办,盖业主方的公章);

2、还在有效期内(施工许可证),直接向监理提交正式开工报告。报告中写明延期理由即可,一定要有监理的批复函,否则,延误工期的后果就是施工方承担了。

合同是双方意志的体现,合同签订前晚于合同施工工期,应当是双方对之前工期的状态达成了一致,只要参照合同条款就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一般都是合法的。相应的影响,也就是对付款进度之类的有影响吧,但是既然签订时候已经晚了,相关的进度就应当是在考虑之中,其实也就无所谓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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