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会有案底!你放心,只要不到法院宣判你有罪的时候,你的案底上都不会有的,不影响你的生活和工作的,只是如果真的没有这种事情的话,你可以告派出所无罪关你,能得到赔偿。。。。
首先我觉得应该对案底进行一个解释。案底是民间说法,一般司法系统称为“前科”,根据《刑法》第一百条规定「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也就是说,刑法上把“受过刑事处罚”认定为有“前科”。我们来看《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同样表述为“受过刑事处罚”。而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的一种,不等同于最终一定被认定为有罪(判处刑罚),所以刑事拘留不等同于“前科(案底)”。
具体分情况讨论:
1.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先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人,不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后主动撤案(可能性较低),或者一直挂在那不管不问,到期解除取保,并终止侦查。此种情况不会留下案底(但公安内部会有你曾经被拘留和取保的记录)。我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就是如此。
2.刑拘后公安认为构成犯罪,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审查后不予逮捕,公安机关取保放人,到期后解除取保,出具《终止侦查决定书》,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种情况也不会留下案底(但公安内部会有你曾经被拘留和取保的记录)。我同样有类似的案件。
3.刑拘后公安认为构成犯罪,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审查后不予逮捕,公安机关取保放人,到期后解除取保,但不出具《终止侦查决定书》,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俗称“不捕直诉”,如果最终检察院没有起诉到法院去(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也不会留下案底(公安内部同样可以查到拘留和取保记录);如果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去了,最终法院判刑了,就会留下案底。
最后补充一点:评论中有朋友对案底(前科)理解不同而造成了一些误解,我在开头也引用法律条文重新进行了说明。大家有兴趣也可去看一下后面基层民警现身说法的回答。当然上面说的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实践中确实存在公安内网系统有刑事拘留和取保记录从而影响到后续的一些生活,如果你遇到最终被判无罪或者不起诉等情况,可以尝试去跟公安沟通或者向检察院反馈,以尽可能降低对你生活的影响,一些有担当的检察院会帮忙处理,但也有很多没有解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本上有治安前科(还不是刑事前科)的人在公务员招考、入党、参军、考军校警校也会受限制,和完全没有前科的人相比,会比较被动,也会被一些不明就里的人会另眼看待,这个是社会风气的问题,需要慢慢引导。
祝君好运!
你好!看完你的描述,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十四天,无罪释放,这种情节需要讯问,回答,记录,签名,会留案底,存入档案的,案底是无法消除的,但是对于今后是不会影响的,完全没有问题的。祝你生活愉快!
案底在我国属于犯罪记录,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了但是并没有构成犯罪,没有定罪就不会有案底,如果之后定罪了就会有案底,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不会将案底公布出去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一个月释放应该是被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几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