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属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受理以后,还是第一审,到原来的法庭。什么是二审?二审指的是一审判决之后,其中一方不服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受理后,再开庭。这属于二审。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律是人性化的,即然一审不判离婚,就说明你们婚姻还没到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挽回的可能性还很大。
不管你们的婚姻是因为什么走到了这种地步,通过冷静的思考,找出原因,用你真诚的心,诚恳的态度去挽救你们的婚姻。相信通过你的努力,会有不错的结局。
如果你对拯救你们这段婚姻感到力不从心,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那么就要求助情感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机构,通过他们的努力,会对挽救你们即将破裂的婚姻起到很大的作用,使你们的婚姻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到了那天,希望你更要珍惜珍重你们的生活,珍惜重新回到身边的爱情。祝您幸福!
题主的问题答案是肯定得,一审判决不准许必须只能等六个月再起诉,简单分析一下:
离婚案件比较特殊,除非存在家暴等恶性行为,一般因感情不和等原因提起离婚诉讼,都要按照特定程序,先调解(必经程序),调解不成依法审判,一审过程中一旦一方坚持不离,另一方无法提供法定判决离婚理由,法院会驳回起诉离婚。
一审被驳回后,没有新情况和证据,不建议提起上诉,成功率低,而且浪费时间和精力。等待6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期间双方保持分居状态,都会判决离婚的。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32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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