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彩礼需要退回吗_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6:21:32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在很多提问上,我都答复过,彩礼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只是作为婚姻的约定,是自愿送给对方的定婚信物,只要对方履行了婚约,和男方组成了家庭,共同...

谢谢邀请;在很多提问上,我都答复过,彩礼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只是作为婚姻的约定,是自愿送给对方的定婚信物,只要对方履行了婚约,和男方组成了家庭,共同生活在一起,彩礼就属于女方家庭的。依法赠送出去了的财产,只要对方履行了合同,财产的归属权就属于对方的。

对方父母愿不愿意把彩礼当做陪嫁,或者是陪嫁多少是对方父母的权利。就算把彩礼全部给了女儿,彩礼也属于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我国也对彩礼的退还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果离婚的话,请看国家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只要符合以下法律规定,就可以依法让对方退还彩礼。

2018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工作解释中的第十条明确规定。

一,收了彩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无条件退还彩礼。

二,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婚前同居不算 ) 无条件退还彩礼。

三,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酌情退还彩礼。

最新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解释中的的第24条也明确规定。

一,收了彩礼,因男方不能结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或者是部分退还彩礼。

二,收了彩礼,因女方不能结婚的,女方无条件退还彩礼。

三,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方不退还彩礼。

正常情况下,结婚时给的彩礼,离婚时都应该退回来的,特别是结婚时间短的。

如果时间较长,比如五年、七年等,就没必要退回来了。对于结婚,彩礼属于赠予性质,如果婚姻维持的非常短,要了高额彩礼却不退回来,有诈骗嫌疑。

如果时间较长,而且有了孩子,说明结婚的初衷是打算好好过的,只是由于婚后发现,你们由于性格等等原因,没法继续走下去了,不存在想贪图彩礼钱的嫌疑,所以,可以不退回来。而且,现在,对于彩礼钱,国家并没有立法说明应该收多少钱,离婚后这笔钱应该怎么办,如果退,退多少?所以,基本属于道德性质范畴。

我认为,彩礼钱,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包括房子、车子等,最好在结婚时有个明确的说明,或者协议等。如果只是结婚时给个3、5万元彩礼,其他的都是共有的,就没必要退回来了。女方与你结过婚,再处对象并不容易,所以,这点钱就当成本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欢迎各位留言!

男方说离婚彩礼就打水漂了,女方不会退礼金给男方,


感谢朋友的邀请!关于你目前的婚姻状况,我似乎意识到你掉入了一个婚姻圈套!至于彩礼钱能不能要回来,我来给你分析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个点:婚前女方索要彩礼十万,车子一部,三金你都满足了对方,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的履行手续,先拿结婚证,然后再结婚!你没有这样去做,就非法住在一起并生活了一年有余!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

现在她提出两个人婚姻不和,感情没有就要分手,那也要走法律程序,去相关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一拍就散,说走就走,这不符合婚姻法的,你要耐心的跟她讲清楚,不然她要犯法的!

第二点:彩礼十万,车子又是写着她的名字,还有三金这些贵重物品,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你要跟她商量好,商量不来,那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跟她打官司,根据你目前的描述,你有胜算的把握。

该是你的她也是拿不走的,不过你要取证,把给她的所有贵重物品都要有证据或者有第三点给你作证,不然你的索回也是没有根据的,她要是一口否认,你又能怎么样呢?所以说,取证很重要!

第三点:根据你目前的情况,我的判断是,你可能陷入骗婚陷阱!理由是:该要的女方都要了,该做的女方也都做了,一年时间就以感情不和提出分手,要真的是这样的话,你得到的将是人财两空的结局!

目前你所能做的就是跟对方协商解决,真的不能,那你只有通过法律程序给自己一个交代!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婚姻不是一座庙,说拆就拆,尽可能的留住这个家,留住这段婚姻!

我是情感故事小屋,有喜欢我文章的朋友,每天与我互动吆,谢谢!

谢邀。离婚闹彩礼一般是结婚时间很短而出现的问题。要不要归还?如果是骗婚,当然必须归还,法律也会支持。如果是其他原因则一言难尽。追讨彩礼可能不仅为了钱,还有气。为此对男方而言最好把怨气化为大度大气。过去老百姓有一句话:老婆死了,还抱着睡鞋何用?看破些,能追回多少算多少,追不回来也罢休。就算失误付出的学费好了。

看俩个人的决定吧。

关于彩礼的返还情形,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我写过一篇文章,给题主做参考。


以下为文章正文:

新婚闪离,该不该退还彩礼钱?

孙恩典律师 2020-06-16 13:22:46

2020年6月,东阳公安抓获了杀害安徽庐江一家五人的嫌犯华某。


作为律师,经常会关注一些涉及命案的刑事案件,但此案的起因还是令我震惊不已。

华某和张某本是一对男女朋友,已经订婚但还未登记结婚,原本应该幸福快乐的一对情人,为何最终分道扬镳?更难以理解的是,华某为什么杀害女方一家五口?

原来竟是6888元的彩礼惹的祸!

因女方拒绝结婚又不退还彩礼,华某觉得张某让他丢尽了面子,愤而杀人。

此案令人唏嘘,今天孙律师想给大家谈一谈关于订婚结婚中彩礼的归属问题。

先来看一看婚姻中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到只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都应返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未婚同居、订婚但未登记、按照习俗摆酒席举行婚礼但未登记的几种情形。


第二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其中“确未共同生活”如何理解呢?简单的说就是没有像夫妻一样生活,如双方未同房、没有过性生活的,实践中短婚闪离的情形也属此列。


第三种,就是因结婚把自己家多年的积蓄给对方作为彩礼,离婚后男方连基本生活都困难的情形。婚姻法司法解释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读:“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以上是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返还彩礼之情形的相关规定。


孙律师也处理过类似的案件,给大家分享一下,以便大家更直观的理解。

ps:案例中的名字均为化名。

基本案情:

小郭和小芳是经媒人介绍的一对情侣,小郭喜欢小芳,但小芳心里却住着别人。

原来小芳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叫王某,两人自从初中就暗地里私定终生。王某虽然外貌英俊,但不学无术,是个村里有名的混混,小芳内心有古惑仔大哥情结,对王某无比崇拜,俩人你侬我侬,立下约定,要成为彼此的天使。

大概像这种

不幸的是,两人的恋情被大人发现,小芳的父母棒打鸳鸯,不许小芳再和王某交往,并托媒人介绍了小郭给小芳认识。小郭对小芳一见倾心,十分满意,小芳的父母也很喜欢小郭。经小芳的父母要求,小郭的父母东拼西凑,拿出20万元作为彩礼,小芳的父母眉开眼笑,不停催促小芳和小郭成婚,很快两人便订婚结婚。

王某眼看情人被别人拥入怀中,万般不舍,只能偷偷去看小芳,小芳虽已为人妻,但对旧情人恋恋不忘,禁不住王某的纠缠和甜言蜜语,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竟然和王某私奔了。


小郭发现小芳不见了,忙找小芳的父母了解情况。随着小芳父母说出实情,头顶青青草原的小郭这才知道王某的存在,小郭气愤不已,认为小芳有骗婚嫌疑,决定和小芳离婚,要求小芳家返还彩礼20万元。

小芳父母称,你和我女儿已经登记结婚,洞房都入过了,不同意返还彩礼。

小郭无奈,只好求助于孙律师,准备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孙律师认为,小郭和小芳的婚姻有包办嫌疑,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小芳和小郭婚姻存续期间甚短,符合婚姻法解释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且小芳及其父母隐瞒女方情史、和前任藕断丝连,是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故小芳应当退还大部分彩礼给小郭。

后经调解,女方家庭认识到包办小芳婚姻的不妥,也深深后悔对女儿疏于管教,最终同意返还大部分彩礼给男方家庭。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谢谢。

睡了人家,能要求变成没睡过的状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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