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私自协议没过户_农村买房没过户私下有协议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4:33:20 人阅读
导读:农村的房子道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是过不了户的,而且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宅基地的所属权是村集体的,你在农村买的这个房子,也只能是买宅基地的房子,由...

农村的房子道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是过不了户的,而且房子下面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宅基地的所属权是村集体的,你在农村买的这个房子,也只能是买宅基地的房子,由于你是违法的买卖,村集体可以随时将宅基地收回去的,也就是说,还没等到宅基地拆迁征用的时候,如果村集体想要收回宅基地的话,可以随时把宅基地收回村有的,你也只能是把房子乖乖的扒掉,你可以把扒房子的材料拉走的,你如果不想扒掉房子的话,村集体也有权将房子推倒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买卖的宅基地是违法的!

如果将来宅基地拆迁被征用的话,由于原房主已经是违法卖宅基地,原房主早已经拿着你亲戚当时给的卖宅基地,卖房的钱远走高飞了,如果他不远走高飞的话,村集体也会依法追究他的私自违法卖宅基地的责任的,征地方也不会同你签定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的,征地方只能同村集体签定征地补偿协议的,只能把征地拆迁补偿交给村集体的,原因就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而不是你亲戚的,也不是你的,而且如果追究私自买卖宅基地法律责任的时候,原宅基地使用者,你的亲戚,还有你,你们三方都要负私自违法买卖宅基地的责任的

如果这样的话,问题也就来了,麻烦也就来了,按道理,拆迁补偿款也只能是补偿给原来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和原来房屋产权证的主人的,但是,原来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和原来房屋产权证的主人,已经是违法把宅基地卖了,而且也已经有了非法所得,他们家也就得不到补偿款了,虽然最后是你们家花钱买的宅基地和房子,因为你的家是违法的买卖,最后倒霉的,或者说最后承担责任的也是你们家,你们家是拿不到一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用我们那句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因为你们三家宅基地房屋的买卖合同是违法的,原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的主人卖了宅基地和房子,他只赚不赔,而你的亲戚把宅基地和房屋卖给了你们家,他们家是把问题和麻烦转嫁给你们家了,他是不赚不赔,而最后吃锅烙,承担责任的就是你们家了,你也别想将来在拆迁的时候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道理就一个,因为你们家没有宅基地使用许可证,而宅基地真正的主人是村集体,当遇到征地拆迁补偿的时候,村集体还能把征地补偿款,给你这个违法买人家村集体宅基地的外来人吗,所以,你也别想这个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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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就是凭良心的事情,有一方不合适,一般合同就会作废,咱们同国外签的高铁合同不是照样无效吗?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利益上面的,大家都合适这份合同就有效,在一个就是诚信,合同是考验一个人的诚信度的筹码。

就像借钱打欠条一样,有欠条他没有钱你有什么办法呢?起诉就一定能拿到钱吗?如果真没有钱怎么都不行,关键问题还是诚信,只要大家都讲诚信什么手续都不需要,只要没有诚信什么都白搭,大家说对吗?

农村买卖一般没有协议,都是口头说说,找几个中间人,大多数都生效,在大家眼里做人说话得算话,不能言而无信,农村基本上都没有问题,农村宅基地买卖都是这样,找个中间人,把钱一交就算完事,从来没有发生过纠纷。

关键是城镇宅基地没有办法过户啊!现在很多乡镇建房都是对农村开放,买房的很多,什么手续也没有,至今没有发生过纠纷,交上钱房子就是你的,就是这么简单。

只要没有诚信签字有什么用呢?关键问题还是诚信,只要把诚信放在首位,什么事都没有,这是问题的关键。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非常的傻。你农村里面的房子,卖给城里人,本来就没有经过合法的手续,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所以这个时候你可以要回来了。

没过户既代表法律的流程没有走。

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只是协议将这个房子卖给他,那么这个协议在法律上,在宅基地相关的法律当中是没有一定的法律保护的。

所以你只是协议,比如说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协议,这种情况都有所不同。只是协议的将这个房子卖给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没有过户,也就是代表的这个房子的拥有权还是在你的手中,比如说,房产证还在你的手里,宅基地证也是在你的名下。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防止确切的来说,在法律上面诚意来说还是属于你的。不管是遇上拆迁还是被国家占用,这个房子主要受益的还是你。

和他合理的谈判。

城里人也不傻。如果能够和他合理的谈一谈如何补偿,比如说需要多少钱,能够在一定的成度上面能够花钱解决的问题,基本上都不是什么问题。

就比如说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走,他肯定是吃亏的。就比如说针对于法律上面的支持情况来看,基本上是不支持他的行为。

所以这种情况看来对于我们来说,目前的情况也是得到一个很好的主动性和主导性。

主动权在我们手中,他不要钱什么都要不到。

其实今天这种情况来看,如果让他们卖给我们,让他们将这个房子的使用权重新回到我们的手中的时候,只要和他们明确的弹出价格,在合理我们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给予一定的钱财,就一定的金钱作为补偿。

那这种情况来说,对他对你都有好处,如果他们不肯那么可以来硬的。

那么这种情况之下,可能双方都有损失,但是这个也是一个非常偏执的方向。如果他们不肯,私底下和他们那只能够是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力了,哪怕受伤你要维护自身的权力。

联合村里面的人将他赶出去。

如果你是农村里面的人,你土生土长农村里面的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在农村里面叫村里面的人帮忙也是很容易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切的来说他不肯把房子转给你的情况之下,这种是不合法的,本来协议之中这种情况都是没有经过法律的保护的。

所以我们可以联合整个村子的人将他赶出去。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对于我们来说,不需要过多的解释也不需要过多的解读。

这个问题现在在法律上已没有障碍。

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没有过户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现在农村绝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宅基地确权即所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的宅基地买卖,房屋买卖的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买卖需要过户。

实践中也是这样,你所述的情况符合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即同一村民委员会内的村民可以自由买卖宅基地或房屋,不需要办理也不存在办理什么宅基地或房屋过户手续。因为农村的村民手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证件。

因此,你只要有你们之间宅基地或房屋买卖的合同即可,这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只要你持有房屋或宅基地买卖合同,即使可以过户而你没过户,遇到拆迁之类的行为法律也会支持你。

因此,这个事不用担心,保管好你的合同即可,这就是物权变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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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过户,但是买卖协议成立说明。协议有效,因为本人签协议签字的话就有效,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索赔。

如果买方与卖方均为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买方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又无其他宅基地的情况下,该买卖协议有效,卖方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或违约,买方可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如果合同双方不是同一集体组织成员,则该协议书无效,各自取得的财产各自返还。

第一,物权法规定,住房采取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允许私自买卖转让。综上,该住房没有在村委会申请过户前提,住房采取和宅基地使用者,和买家无关。

农村房卖了,沒过户,现在在要拆迁,请向宅基地是我的吗?有何依据?

回答如下:首先要弄清你把房孑卖给谁了,有二种情况。

①,买房者不是本村农业户口,在买房孑時,买卖双方都没有向村,乡,县,提出申请,没有任何批准手续。买卖双方私自买卖成交,末过户的原因可能是政策归定不合法,所以没过户。名义上是房屋买卖关糸,实质是租赁关系!如果买主沒重新翻建,(实际手续不合,不充许翻建)这次有机会遇到拆迁,国家和相关部门会按规定.付给一些费用和补偿金!(补给房屋产权证人和宅基地使用证人,也包括村委会)

如果卖房者是个不仁,不义,又是胡搅蛮缠的人!这筆拆迁补偿,.还真是卖方的,因为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的户名都是卖方名子,房屋产权的买卖关系,法律上不认可,是无效的买卖经济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这样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都归卖房者所有,(宅基地所有权归村委会’),卖房者有权享有拆迁补偿,(一部分归村委会)由村,乡,县,或司法部门、协调解决!卖方首先还清买方购房全部资金,並付铪利息,还要给适当的补偿,(凭良心)。也须经上级调解决定。卖方从做人的角度看有点缺德,太损,但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合理合法的。

②,买房者如果是本村农业户口,又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所以买卖房屋的合同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虽然暂時.没过户,房产証宅基地使用证还是卖方姓名,马上进行过户,交钠房产税和罚金,重办宅基地使用证,需买方提写申请由村乡县批准解决!这户买方会享有该房所有折迁补偿!但这外房是有争议的,所有决定必须经村,乡,县联合协调解决!如果房原卖方积极配合,也会得到一点心思钱!!

我对政策理解不深,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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