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签劳动合同被员工投诉_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8:54:47 人阅读
导读:对此,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灜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入职之日起已经...

对此,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灜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入职之日起已经超过一个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二、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公司辞退仍然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构成违法解雇,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三、建议向用人单位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悠闲职说】观点: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入职一个月后至一年内未签,则可以要求仲裁申请获赔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则视同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而,公司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获得双倍赔偿或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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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不好办哦,如果你们公司手上没有员工拒绝签合同的证据,那么员工现在反告公司不签合同并要求赔偿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你们公司根本没有胜诉的可能,等着赔偿11个月的工资吧,公司亏啊。

反之,如果你们公司有证据证明多次提醒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就是员工自己不签合同的,那么现在员工投诉公司,胜诉的几率还是有,因为公司的做法还是有问题,才导致现在的局面,所以公司也可能会承担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是这样,那真的是给你们公司上课一堂教训课。

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我认为对于公司而言,相信疼过这次的员工劳动纠纷,可以让公司学会很多东西,比如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教会公司注重新员工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也教会了公司如何处理员工拒不签订合同的行为,我觉得这些经验教训对你们公司更为重要。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以后遇到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要及时跟员工解除合同关系,从而减少损失。当然,当公司主动提出签合同,员工表示拒绝,公司就要留心员工是否存在故意劳动碰瓷的行为,然后必须迅速做出决定。

想你们这个事,我估计公司可能根本没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事也只是口头通知员工签合同而已,肯定没有什么证据,这种情况对公司极为不利,建议你们公司还是跟员工协商处理,赔偿他三五个月的工资,让员工撤销仲裁申请,这样对大家都好,就算破财消灾吧。

只要你同你所在的单位或者企业有劳动事实产生,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都非常有用。更为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和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且企业和单位面临严重的处罚。

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来说,都是靠付出我们的劳动技能和努力去挣的一份薪酬,然后维持自己的生活,进行家庭生活的负担。这一份工作和薪酬对我们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各种不公平待遇或者剥削劳动者的行为是企业的本性之所在,就是企业的本来面目。他们会钻劳动法的各种空子,从而在工作中不断克扣和压迫劳动者,他自己的。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是作为劳动者,对最基本的劳动法的条款细则,应该有所了解和认知。一旦当自己忍无可忍,需要借助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地位和劳动权益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应对!

企业在同你发生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当然有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只要你同你所在的企业和单位发生劳动事实,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都是表明您在这家企业和单位工作过,付出了努力和才能,法律是认可的。

这一点无需质疑。你去劳动局去投诉和检举,是完全有必要。不要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心里没底,觉得这样的投诉和检举是没有作用的。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2、企业同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极其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去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检举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一定是会支持的。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违法责任,要面临高昂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企业的民事责任。更为劳动者要进行赔偿金,这是必然的。

但是,劳动者去投诉和检举的时候,一定要为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劳动证据或者劳动事实。例如你在该单位工作时的工资条、薪酬记录、工作服、工作记录的,以及其他一切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或者单位工作的正确。

清楚了这些,你就直接可以去投诉。



总得来说,

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非常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其他的如给员工没有缴纳社保、克扣工资或者恶意欠薪等这样的行为,只要劳动者去劳动大队或者劳动局投诉和举报企业和单位,就一定可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不仅企业会面临整改、罚款,甚至涉及民事行为的责任。劳动者个人而言,不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赔偿金,也可以维护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

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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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损失少,和解是唯一途径。双方就赔偿金多少达成一致即可。要不然罚金是少不了的。员工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将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要离职提起劳动仲裁,工作满一年,除重新发放11个月工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再补一个月的工资;工资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工作多久就发几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补偿金增加一个月。如果该员工在你单位工作了55个月,那需要重新发放54个月的工资,外加55/12=4余7,5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需要补发59个月的工资。一旦劳动仲裁介入,这个工资就需要你来承担了,而且还有罚款。如果员工不离职,仅仅是提起劳动仲裁,那么补偿员工工资后,员工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你必须得签,如果辞退员工,那又得发几个月的补偿才能辞退。

庭外和解是唯一降低损失的途径。哪怕到了仲裁庭上,也是有和解程序的,如果到了仲裁庭,还无法和解,那就等着交罚款,掏补偿金吧。

首先,需要出具跟单位有劳动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比如工资条,工牌,同事的证言证词等。其次,然后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投诉即可。本人建议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先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是这样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不过,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代表员工就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只要员工在该单位实际工作,就应当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其实只要单位没有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即使有时候不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影响也不大。但是既然法律规定了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在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的工资。

但是往往即使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用人单位也不一定会支付,所以可能协商不成,如果员工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员工无法在该单位继续工作。那么员工如果以此来作为离职理由的话,除了要求双倍工资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其他的违法情况,例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等,都可以在提出仲裁的时候一并要求。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这个提问猛一下子看挺吓人的,仔细看看提问者问的很好但是前提没说清楚。先来看看“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的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只是劳动者手里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

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合法权益也极易遭受侵害。

第二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交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被撕毁或遗失。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仲裁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需出示属于用人单位保存的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可。

第三种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四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上签字。

这种情况视为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谓“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要看员工告的是哪种情况,碰到这种事情,不用着急,准备好材料,尽可能详细,应诉就是了。

如果还有疑问,请给我留言,我是HR老枪,我愿意提供咨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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