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年被辞退公司赔多少钱_在公司做了一年,老板突然要辞退我,要赔多少钱?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2:03:50 人阅读
导读:按照劳动法的约定,正常的赔付是N+1,工作年限加1,也就是两个月的工资。这里需要明确几个问题,首先工作年限是指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的时间,还要减去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的约定,正常的赔付是N+1,工作年限加1,也就是两个月的工资。

这里需要明确几个问题,首先工作年限是指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的时间,还要减去试用期,所以你的真正工作时间很可能是不到一年的,再一个辞退的原因也是重要一个因素,如果是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上述情况获得赔偿,如果被证明是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或者背调未通过等个人原因,或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企业都是有权不予赔偿甚至追责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因工伤造成不适合继续原工作岗位而被辞退的,会获得更多的赔偿

这个主要也是要看他辞退自己的时候,有没有因为员工的错误,而导致的原因,如果是无故辞退,那肯定要赔偿的。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超过6个月可以要求2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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