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取保候审的条件_判刑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1:42:18 人阅读
导读:既然想申请取保候审,说明已经被侦查机关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在侦查机关已经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

既然想申请取保候审,说明已经被侦查机关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在侦查机关已经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由侦查机关对其办理取保候审;对于起诉的案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可以对其办理取保候审。

判刑后还能取保候审吗?其实问题很简单

1、判刑之后不能再宣告缓刑,也不能取保候审了。简单的说,缓刑只有在法院判刑时才适用,而取保候审也是在判刑之前才适用。

2、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承认已构成犯罪、应受惩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科罪,暂不履行所判处的惩罚。由特定的调查组织在一定的检测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调查,并依据罪犯在检测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议是否适用详细惩罚的一种制度。

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拘捕或拘捕后需求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逃避侦查、申述和审判,责令其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并出具确保书,确保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拘押或暂时解除其拘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依我之见:‘’取保候审‘’故名思义,提供担保在诉讼各环节随时‘’侯审‘’嘛,就是说取保者仍须在各环节‘’随传随到丶不误审判‘’。

一,‘’取保候审‘’,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至七十一条所规定的刑事案件查办过程中,刑事立案后为保证案件顺利办理,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个人人危险性‘’一一对构成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致危害社会,即在候审期间不会自杀、逃跑丶毁灭伪造证据、威胁被害人丶证人改变证言、串供丶重新犯罪等等妨害诉讼危害社会的行为,经当事人丶法定申请和办案机关审查同意采取保证人担保或提供一定数额担保金担保的方式,有条件的暂不收押予以释放保证‘’随传随到丶不误审查‘’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各环节,公安机关有权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后有权在审查起诉中继续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符合的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也有权在审判过程中审查被告人是否继续办理取保侯审,符合条件的由法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再次告知被告人须‘’随传随到丶不误审判‘’,即随时听侯法院的传唤,法庭开庭时必须按时到庭接受审理和最后宣判,否则,法庭有权撤销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交保证金担保的,依法没收保证金,如果被告人之罪名成立构成犯罪的,会对其判处实刑并收监执行。

所以,被采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要‘’随传随到丶不误审案‘’,否则,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首先要说一下何谓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如果是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则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一般是由嫌疑人向决定机关提供担保(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从而对嫌疑人不予羁押,由嫌疑人在外侯审的情形。

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上述规定当中,我们可以了分析解到,关于题主说到的量刑可能在三年以上的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应当是参考第二条的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的规定当中说的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没有规定三年以上或者三年以下,因此关键还是在于是否有社会危险性。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暴力犯罪的话,是很难办理取保候审的,就是因为有很明显的社会危险性。决定机关在处理取保候审申请的时候,一般也会考虑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是否会不利于诉讼活动的进行并且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当然,就是否可以申请而言,当然是可以申请的,至于能否得到批准,那就要看决定机关是否同意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了。

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如果现在符合条件,就可以再次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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