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到工厂打工,老板不给签合同怎么办?我来回答这一问题。
一是,有的农民工,到工厂去打工,可是有的企业不与工人签订合同,这种现象是有的,而且在很多企业都存在,有的全部不签,有的只签一部分。
二是,这是不对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全部签订,如果不签,甲方违反用人条例,乙方首先要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千万不能姑息。
三是,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关心,年初劳动主管部门都要到用人单位进行普查,帮助用人单位认真加以落实。
四是,农民工一定要去国家指定的劳务市场去找工作,这里一切手续都很正常。
五是,劳动合同是基础,如果甲方不签,乙方的农民工宁愿放弃这份工作,千万不要含糊,尤其今年农民工缺口比较大,农民工看找工作。
总之,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我们都要关心他们。
你跟老版工作,记不签合同也没有什么工作条约。假如说老版用你一段时间,他任为你对他不合适,他可一随便赶你走人,基本上没有任何关系。假如说你跟他干一段时间,你任为干着不合适,你自己有权随便就能走人,之要算清了工资,別基本上没有任何关系。双方都很方便。如果干的时间长了,发生了拖欠工资待遇等等问题。记无证据,也没有合法的,合同各项条款规定。之能是同班员工之间的口头证据。这个处理的难度就大啦,也就复杂啦,现在是法治社会,没有法律规定的条款规定,基本上吃亏的就是乙方了吧。这样的工作必须现钱交益还好。你之能去找职能行政有关领导部门,调解,或者是找本单位的领导协调解决一下,看看再说吧。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分以下情况,结果有明显差别:
第一,看工种。
1如果是大厨,整天全天上班那种,基本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妨碍劳动关系的建立。
2如果勤杂业务,比如扫地、刷盘子等所有杂活都干(一个人顶几个人的活,来开到三千也是可能的),就可能只是劳务关系,解除不会有赔偿的问题。
第二,看工作性质。
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务的不赔偿。
第三,看是否试用期内。
试用期内解除不赔偿,转正赔偿。
A试用期解除关系“无故解除”的费用不用赔偿,B如果超过试用期或没有试用期,则应当按无故解除工作年限的补偿金的双倍赔偿,具体标准一年赔两个月,不足半年赔一个月。
第四,未签劳动合同,但实际是劳动关系,单位承担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应发双倍工资,如果正常发工资的话,有权可以要求补发一倍的差额,但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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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表现自己的技能,考验期到了,自然而成。
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_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