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认定_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划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01:23:20 人阅读
导读:一、如何看待同居关系问题男女双方未经登记就非临时性公开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它轻者违反了《婚姻法》,重者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非法同居,包含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

一、如何看待同居关系问题

男女双方未经登记就非临时性公开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它轻者违反了《婚姻法》,重者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

非法同居,包含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

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重婚同居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者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双方因非法同居纠纷,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对于非婚同居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重婚同居的,法院予以判决解除。

二、关于同居财产分割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此,对于同居的财产,属于一方同居前个人财产的,仍旧属于个人财产。

而对于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因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按照《婚姻法》分割;而是属于一般的共同共有,按照《民法总则》规定,有协议按协议,没有协议的,由法院根据生活、生产需要,然后基本均分的原则判决。

同居关系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此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等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也可以推定为共同债权、债务。

您好: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割历来是当事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判案的难点。相关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个相近的司法解释,就是1989年最高院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那么是否所有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均可适用这个法律依据呢?答案是否定的。本人进行如下深入剖析。

1、“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介定。

(1)在内部关系上,以夫妻相称。

以称谓表示夫妻相称。以夫妻相称可表现在称谓上互称“老公”、“老婆”、“爱人”“亲爱的”、“宝贝”等极其亲密词语,或者带有只有长辈至亲才能称呼的“小名”、“昵称”,或者是专属于两人之间的带有特定亲密含义的“爱称”等。需要指出的是,不能仅凭借双方之间向外人介绍对方时用“这是我朋友”,就彻底否定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道理很简单,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在向外人介绍时低调一些,含蓄一些,是人之常情。

以行为表示夫妻相称。表现在:双方搬到一起共同居住;互相履行象夫妻关系一样的性权利和义务;生活上互相关怀、互相照顾;工作上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经常结伴快乐出游;双方已经到专业影楼拍摄了婚纱照,制作艺术影集和展示照片。

(2)在外部关系上,以夫妻相称。

以称谓表示夫妻相称。向双方的家人、亲属、朋友、同事介绍对方是自己的“老公”、“老婆”、“爱人”等。

以行为表示夫妻相称。如:共同接待、安排双方父母、亲属、同事、朋友的探访,接待中分工负责、井然有序、不分你我;时逢佳节(尤其是春节),双方共同购置年货、礼品共同去探访双方的父母、亲人;共同参加各自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公开共同居住,不避耳目;双方经常、频繁地互为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对方办理银行卡、银行取款、购买生活物品、签订各种合同、代理与对方所在单位的同事或者朋友之间的经济往来等等。

(3)在经济关系上,不分彼此,主要收支混同。如果双方虽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经济上彼此独立,支出实行AA制,或者约定三七或四六的比例承担,那么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如无另外约定,就要以按份共有关系去认定。大部分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对于日常支出往往都是不分彼此的,如柴米油盐、煤水电费等,谁也无法准确计算到底各自承担多大的比例,如果真的分得很清的,两个人可能同居时间也不会太长了。所谓主要收支混同,也就是双方对于购房、购车、购整套家用电器、装修房屋等等必须动用双方经济资源的消费时,齐心协力、共同凑钱、共渡难关。在这种情况下,出钱的多少并非是至关重要的,重要的是双方在思想上、行为上是否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经济共同体。

(4)对共同生活的贡献上,不分大小、不分彼此、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对于没有工作的全职太太(也可能是全职老公,现实较少)将主要精力致力于做家务、伺候双方父母、抚养小孩、料理对方生活付出较多的,虽然都在花对方的钱,积累的财富,如双方无另行约定,本人认为也应按共同共有对待。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有的双方都上班挣钱;有的一方挣钱,一方做家务为主;有的一方挣得多、工作也轻闲,家务也负担得多。家庭事务总量是一定的,一方付出得少,对方必然付出得多,但总的原则是双方都积极地为共同生活而付出,双方也都能体谅、包容、理解对方对共同生活的所作的贡献,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稳定、和谐地共同居住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收入也当以共同共有对待。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购买的房产,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是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房产。

同居期间买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还算共同财产吗?

佩服你的勇气,也为你的轻率态度暗暗的捏了一把汗,

现在的婚姻都如此不瓷实,都成了花瓷瓶一样的易碎品,

你竟然同居时都敢买房?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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