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关于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应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很好理解,如果我们和某一公司签了合同,这个公司后来违约,我们起诉的应该是这个公司而不是它的法定代表人。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首先, 你这个问题存在一个概念上的错误。法人指的就是公司并不是某一个自然人。根据你的案情描述,你这里所指的法人应当是说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虽然是由自然人担任的,但是他具体的职责也是代表公司。而如果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对外进行偿还。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公司属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应当申请破产。而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来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也没有义务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看公司的股东有没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等现象。如果有,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要求股东补齐出资,或者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一是由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二是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股东来代为清偿。
我就经历过这样情况,我就是受害者,法人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这是在二O一四年年底,由于公司欠债太多,法人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时之间一石击起千层浪,讨债的人七十多户完全到齐,由于法人不在束手无策不好处理。
春节以后法人回来了,登记了所有欠债金额名单,大概是七千万左右,这明摆着是资不抵债,根夲没有偿还能力,没办法,只有各户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处理。起诉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完全撤诉,撒诉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重新起诉,什么意思不得而知,只知道在别县起诉的,法院已经开始执行拍卖他的分厂了,让多数人白白耽误了两年的时间。
现在也有个水落石出,工厂已由市人民法院拍卖,大概拍卖得一千六百多万,市法院又委托卓尔公司再次清理一下债务,时至今日已经基夲清理完毕待候分配。
如何分配卖厂所得,如何偿还不得而知,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有的起诉时财产保全过,有的没有保全过,有的借款时有担保人,有的没有担保人,怎么分配这是法院的事了,至今快七年了仍然没有兑现,有的原告已经等不到分钱兑现的那一天早也夭折…………
你说的是一人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说,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负债,根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非股东)承担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以下情况可能出现题主所说的“法人代表用个人财产偿还”的问题……: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责任的依据就是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以公司法人资格之存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