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被辞退_退休返聘人员可以随时辞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7:44:38 人阅读
导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同聘用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适用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被辞退后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同聘用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适用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被辞退后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补偿。

退休人员返聘,同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只能签订劳务协议(合同),被辞退后,只能按照劳务协议的约定处理。当然,也可以同单位协商处理。

经济赔偿金是在劳动法范畴下才有的,这就要求双方具有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员工方需具备主体资格。返聘人员如果是退休人员,是不具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


如果是已退休的返聘人员被公司解聘,不管是有故还是无故,因为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都是无法要求赔偿金的。


但如果在场地上出现工伤等意外情况,是可以向企业要求赔偿金的。

你好,退休返聘是用人单位聘用了已经退休的人员进行工作,返聘人员在工作后所领取的劳动报酬是否应当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加班费是你这个问题的关键。虽然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可不用调休可不用支付加班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深深的建议你,对这些人员该调休的调休,该支付加班费的支付加班费,理由如下:

一,法律法规

因为这些单位的返聘人员已经退休,不能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他们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合同,也就是说通过劳务公司来支付费用,所以他们的报酬属于薪酬。既然属于薪酬,那么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用的相关规定自然成为当然。

二,操作建议

单位的这些返聘人员都是老板定的,他们加班提供的工作大多含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无论是从管理上,还是从人性上,一味的不给他们加班费我认为是非常不合理的。除非在返聘的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根据公司需要随时出勤”这样的话语,否则,于情于理都要让他们调休。

三,案例说明

我们单位是建筑工程类行业,返聘人员根据项目情况及进度要求,随时需要加班,尤其是周六周日。我单位要求他们将所有的调休日累计到一起,在冬天工程项目停工的时候集中换休,也就是说他们不用出勤,工资照发。

后来,我单位效益不好,做出了解聘他们的决定,对于双休日他们的加班天数换算成工资,一起给他们结算。我认为这是非常人性化的决定,员工没有异议,领导也没有异议,公司一直延续这种做法。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专业的HR,建议你在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处理,该给员工考虑的双休日调休单,给他们换算成工资,在解聘的时候一起结算给他们,是最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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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除非在返聘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公司基本上是不会给被解雇的返聘人员补偿的。

一、返聘容易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很多已经办理了退休但是又因为某些原因到企业继续工作的人员,在适用劳动关系的问题上不断地引发一些讨论:

  1. 是不是和其他员工享受同等的薪酬、福利、假期等?

  2. 由于没有社保等五险,商业保险也有很多的限制,那么工作期间万一出现工伤如何处理?

  3. 入职时签署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离职怎么办理手续。

  4. 出现纠纷该怎么处理?

。。。。。。等等很多问题。

二、解决办法

  1. 员工退休后,劳动法认定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了,已经默认劳动年龄到期,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退休后人员再次到企业就职,但是和劳动法规定的很多东西,适用性就不强了。

  2. 这里,就本题目问题,先找一下支持文件,来理解一下。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3. 从这个指导文件来看,返聘员工被公司解雇,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可以不用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有争议,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建议

现在很多企业都遇到了此类的问题,人事部门在处理的时候,往往找不到合适的方法。这里个人给几个建议:

  1. 对于返聘人员,由于不能购买社保,甚至有的商业保险也不能购买,为了规避个人与企业风险,返聘协议里面需要进行相应的约定,如有可能,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和其配偶、儿女也进行相关约定。万一出现因为因工作期间造成的身体健康方面的问题,提前约定责任承担方式。

  2. 退休人员再次返聘到企业工作的,最好以工作项目结果为依据,提前议定报酬标准和各类情况,包括主动和被动退出机制,其他福利待遇可以和别的员工一致,对于其他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可能的进行一些约定,

  3. 同时企业方面,需要对返聘人员进行相应的关注和特殊保护,从工作环境、工作时间、通勤、体检周期、工作量分配等等给与考虑。

已退休人员要有主动意识,在进行再次就业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情况,尽量和企业签署相关约定的条件处理办法,以保证个人的劳动和待遇的安全。

以上仅个人建议,欢迎不同意见参与讨论和指导。

6o岁还返聘到单位上班,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单位是不会和你签劳动合同的。不签劳动合同,你就不受劳动法保护。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退休返聘后做了7年,因疫情原因公司经营困难被辞退,这样的理由合理吗?当然是合理的,首先作为退休返聘人员,他本身跟企业单位签订的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是属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的,并且劳务合同也不属于这种全日制的合同,而是属于一种临时性的用工,所以作为工作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这个劳务合同的,并且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那么既然发生了新冠肺炎的疫情,工作单位裁掉这些临时性的用工也是实属正常,因为毕竟你已经退休了,而且是属于退休返聘的,所以这个返聘工资对于你来说只是锦上添花,因为你还有正常退休金的待遇,所以才对你来讲,对于很多仅靠于这份工作来获取工资的员工相对来说是比较公平的,因为毕竟你有稳定的退休金,而别人是没有退休金的。

可能你的同事依靠这份工资需要养家糊口,甚至一个家庭的收入就只这一个人在挣这份工资,所以说把这个员工辞掉,那么他的困难是不言而喻的,所以优先考虑辞退你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毕竟你是返聘人员,不属于企业编制内的人员,所以说辞退你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损失,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也是会优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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