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之后可否再诉_二人共同借款,只起诉一人是否可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5:59:59 人阅读
导读:“可以告他前妻!”依我之见一一虽然借款人现在己经离婚,但是,他借你款时与他前妻当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借你这笔款所形成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

“可以告他前妻!”

依我之见一一虽然借款人现在己经离婚,但是,他借你款时与他前妻当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借你这笔款所形成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者妻,依法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债权人对于具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将所有连带责任人一并向法院提起偿债诉讼,债权人也有权选择“连带责任”某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连带责任”偿债诉讼。法院受案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履行了偿债的被告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而就本案例而言,借款人系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所借的款,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现实是借款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环节无钱可还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如上所述,作为具有“连带责任”的前妻,依法是具有连带偿债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再行起诉其前妻作为“连带责任人”为其承担连带偿债的法律义务,并经法院审理确认借款人与前妻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具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并判决二人共同承担偿债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胜诉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借款人前妻的财产。

另,特别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所借之款是因法律禁止的赌博丶嫖娼丶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所谓“债务”,法律是不予认可,前妻依法不予承担非法债务;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明示”夫或妻对外所借债务各自承担丶互相不牵扯,债权人也明知的,前妻依法不予承担该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所借大额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丶生活开支等,事后债权人也未得到夫妻中另一方“追认”的,前妻或前夫对此种债务依法不承担责任。

上述情形“前妻”有权拒绝承担前夫的连带偿债责任,人民法院也会依法驳回债权人对借款人对前妻的连带偿债的起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由于借钱时是A、B共同在借款人处签的字,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C有权要求A、B共同偿还债务;债务人中一方不在的,C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如果A承担了所有债务,A有权向B追偿,要求B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无特别约定,通常A、B应各承担一半)。

债权人可以仅起诉共同借款中的一人,法院会支持的。但是,不是全部支持,而是仅支持这一个人所占的比例。比如4个共同借款人,债务金额为10万元,原告只起诉其中一人,法院会判决这个人偿还其中的四分之一,即2.5万元,不会判决偿还10万元的。

共同借款人可以只起诉一人。根据《民法通则》第87条之规定:连带之债,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此外,《民法通则》第87条还规定,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司法实践中,法官认定共同借款人对于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1)如果共同借款人抗辩其内部存在约定的或者实际的使用份额,则对此抗辩内容进行审查,一旦查明属实,就在判决主文中明确承担了债务的借款人可依照份额进行追偿;(2)如果共同借款人未抗辩存在使用份额,亦未对共同借款行为做出解释,则在判决中明确承担了清偿义务的借款人可以依照实际使用份额向其他借款人进行追偿。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