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_婚后回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0:48:54 人阅读
导读:属于,回迁房作为不动产的一种,其所有权的转移自登记时发生效力,故婚后登记时取得所有权的回迁房的所有权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

属于,回迁房作为不动产的一种,其所有权的转移自登记时发生效力,故婚后登记时取得所有权的回迁房的所有权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购置房产系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即使能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登记了另一半的名字,则视为对该方的赠与。

百度找的。

所以可以这样理解,给钱不算共同财产,给房子如果写俩人的名字的话,算共同财产。

这又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女生结婚的时候在意房子加不加名字的没有必要,完全可以把男方婚前房在婚后想办法卖了再买一套,然后写两人名字。婚前不伤和气,婚后谁还算那么清。

1、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就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被拆迁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回迁房只不过是被拆迁房屋的变态。在拆迁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给予产权置换,安置新的房屋,即回迁房。可见,回迁房是由原被拆迁房屋转化而来的,在价值上二者也相等,因此,回迁房的产权归属不变,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是谁的,回迁房的产权就仍然是谁的。3、需要说明一点,如果回迁房的价值超过了被拆迁房屋,即回迁房中除了有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之外,还增加了其他因素,比如在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购房款,或者增加了人口安置面积,那么这增加部分的产权归属就不能依据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确定,而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增加的购房款的,那么增加部分的产权就应当属于夫妻共财财产,如果是增加了人口安置面积,那么增加的部分就属于被安置人的。

婚后回迁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在你婚后将房子公证赠与你,产证是你的名字,那么这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是没有份额的如果这套房子拆迁了,那么获得的拆迁款是属于你个人财产的形式转化,还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你用这些拆迁款购买了回迁房,还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形式转化,还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以上分析是理论上的,操作时你要将拆迁款独立一张银行卡,然后用这张银行卡转账购买回迁,或者直接让拆迁公司将拆迁款这算房款,切记不得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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