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还需要做单位上的事吗_职场中,请假的理由必须要详细表达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0:06:35 人阅读
导读:正常情况下,职工的年休假和病假是两条线,互不干扰。休了年休假,并不影响请病假,请病假也不影响正常休年休假。只不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明确规定,请病假超过...

正常情况下,职工的年休假和病假是两条线,互不干扰。休了年休假,并不影响请病假,请病假也不影响正常休年休假。只不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明确规定,请病假超过一定时间,是不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请病假超过累计时限,如果当年没有休年休假,是不能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但是如果职工已经休完年休假后,累计请病假时间超过时限,是不受影响的,也不存在找补回年休假时间,或者影响下年度休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带薪年休假,以及请病假,都是由相应的工作条例或者制度来规定的,只有企业是按《劳动法》规定执行。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而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机关事业人员请病假时间、程序等也有明确的要求,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也是按不同工龄、不同的请假时间,都有相应的扣发比例,逾期不归,或者病情影响工作的,也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谢邀。

本质上是可以的,因为已经休病假了。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们都是职场人,应该具备职场素质。如果不是太严重的病情且公司有重要的事情个人觉得还是要去下公司的。如果公司不是啥重要的事情,那就可去可不去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绝对的情况。

我认为,不该去!

一、记得有家医院,打了一个希望大众关注健康方面的广告,大概意思是说,在10000,或者100000000这个数字当中,健康是这个数字中的1,事业、爱情,财富,等等、等等都是1后面的零,如果这个1不存在了,那么后面所有的零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这个广告词,虽然讲的有些绝对,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因此,既然你在生病住院,那么就应该积极治疗,认真调养,安心休息,尽快恢复身体回健康,在身体没有痊愈出院的情况下,不应该再去工作,以免雪上加霜,对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二、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职场上,做人一定要讲究诚信、本分和忠厚老实。你生病了,单位为了关心和爱护你,同意你请病假休息,但你却要背着单位到其他单位去工作,这种做法可以说是人在曹营心在汉,心猿意马,三心二意,一仆侍二主,脚踩两只船,吃在碗里看着锅里,吃里扒外,等等,令人失望和不齿!因此,这种做法如果没有被单位发现,你良心也会不安的;如果被单位发现了,你将无颜面见江东父老,单位还要按照相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给你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当你身上有了污点,以后还怎么在职场上打拼,并干出一番事业呢?试想,如果你被开除,那么现在要你去工作的公司还会继续聘用你吗?

三、在你病假期间,另一家公司让你去上班,并且保密。第一,你病了还要你去工作,这并不意味着对你的关心,说明这家公司是不怎么关心职工的身心健康的,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公司,到这样的单位去工作,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第二,在单位同意你休病假期间,这家公司来挖墙脚,说明不是公平竞争,心术不正,手段卑鄙,属于歪门邪道。如果这次你去了,遇到下次你生病时,另外一家公司就会有理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怀疑你是不是又到别的公司去工作了?稍微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自古以来叛臣的作用十分有限,被利用一段时间后,大部分会被遗弃,或者被边缘化,善终的为数不多。

第三,要为此事保密,就是欲盖弥彰,做贼心虚。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见不得阳光的,但还要去做,这样的单位有什么值得向往的呢?!

综上所述,你应该认真休息,尽快养好身体,待治愈出院后,如果感觉现在的单位确实不适合于你,而另外一家要你去工作的公司非常适合于你,那么你就向现在的单位辞职,然后再到另一家公司去工作,做到来去明白,有始有终,有头有尾,光明正大。

我今天也遇到了这个问题,但是我不是请假者,而是打电话者。先说说事情的经过吧,我的同事今天因为要去补牙,请假一天。因为我也不是管人请假的事的,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个同事请假了。去看牙,请假其实都没关系,谁还没试过有事请假呢。

问题是我的工作上遇到了一点问题,而这个问题就是与这个请假的同事有关的。有个事情是每日必做,而且是到点就要完成的,这个事情之前一直安排的是这个同事负责的。

但是今天她突然就请假了,才发现这个事情每人去做,而且时间又快要到了。把我急得满头大汗,然后就拨打这个同事的电话。

可是,拨打了三四次,都是无人接听。我不知道她是因为没听到手机响还是故意不想接电话的,这我都不想理会。那时的我只想怎样把这件事情完成。

当下的感受真的是着急。后来这件事情我找别人处理了好久才完成,因为别人不熟悉,所以没能按时完成。

在我看来,有事请假没问题。但是前提是你应该把你负责的工作,或者某些重要的事情,先交代清楚,交接给别人,这样才能请假。不然这对公司不好,对你也不好啊。因为别人也不想打扰你的,可是却是没办法。

我觉得,首先是你负责的工作,那就要担起责任,而不是我请假了,就当甩手掌柜了。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同时也会给同事和公司带来麻烦。

所以,请假前要交接好事情,如果交接好了,别人还来打扰你,那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对他说:“我在休假,请别打扰。”

说得严重了别介意,以上纯属我个人的心里想法。

这个问题的焦点不在于是否合理,而是知否妥当!

病假、公休这都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当然在现实情况下,也可以说是公司提供的一种福利,是公司对员工一种善意的关怀,我们应该用善意来回报善意,而不该来利用这种善意。

从公司的角度讲,公司是聘用你来处理工作的,是需要你为公司创造价值的,是需要你用时间、体力、脑力来换取你的报酬。无论是公休还是病假,都不是公司愿意看到的事情,但必须接受,这也是人之常情。你不在的时候,你的工作要么搁置,要么别人替你去做,你还要利用公休的条件获取全额工资,这不符合常人的情理,会让公司的人对你有不好的印象,或许不会对你的工作造成影响,但在需要评价员工的时候,这就是你的减分项,在关键时刻,比如裁员的时候,你可能就是第一个了。

或许我这么说也有点冷漠,但病假就是病假、公休就是公休,他们存在的目的是不一样的,病假公司有规定,公休也会有规定的,一般来说是不允许连在一起请的,毕竟你离岗的时间越长,公司的损失越大,如果你离岗公司没什么损失,那说明你这个岗位就是可有可无的了,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取消编制。

所以,我建议你还是遵循公司的制度,不要为了几天全额工资做出大家对你有意见的事情,长期来看,得不偿失,也显得你特别的自私和小气,不值得这么做的。

当然,你不说明事由,上峰怎么知道你的实际情況。

不过有些问题吗,他有各种各样化,公私情圆相合而出现的,不同成度的问题。在病假期间吗,应该任何工作不能安排,如果能工作的话,那还叫病假吗,那肯定是不合理了。如果是假病假吗,领导写偏假病假,还的代病工作,功高无量,说的天花乱转。还可能成为工臣而字。弄虚作假虚伪成名。这样的病假完全能安排工作。分人而做。这样的复杂情况,最不好说清楚的事。我可能说的不一定对。敬请,大家朋友们,评论一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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