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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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员工自行购买,以公司统一采购,然后从工资中将服装费用扣出来,这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司提供工作服,扣下的工资是用作押金,那就不合法。聪明的老板会要求自行购买,然后约定当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多长时间之后,将服装费分歧返还给员工。希望能够帮到你!
不合法,理由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为了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保安公司作为专业提供安保服务的公司,应当为保安员提供统一的保安员服装,这属于保安公司的提供相应劳动条件的法定义务。
2、且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为保安员提供相应的保安员服装属于保安公司的法定义务,属于保安公司应当应提供劳动条件的一部分,因其产生的费用不应由劳动者承担,而是属于经营安保服务的公司经营成本的一部分,不得转嫁给劳动者。
3、劳动者即保安员在离职时将相应的保安服装返还给保安公司即可。而且即使在退还安保服装时衣服有一定的折旧或破损,劳动者也不一定要赔偿,只要劳动者没有重大的过失或故意去毁损保安服装,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安服装的折旧属于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的一部分,不能将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4、故,辞退时扣服装费用不合法。
以上仅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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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工作服费不合法。 如果您所在的公司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使用工作服,则该工作服属于工作中应当具备的劳动条件,提供工作服就是公司的义务,公司应当无偿提供。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单位对于工作服的发放,一般都是有规定,有的就是要求是员工自己出钱的,有的则是在单位工作一定时间后、由单位负责。所以,单位要扣离职员工的工作服款,只要其原来有规定是员工负责,就合理。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_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