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下_婚前一方房产如何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0:31:58 人阅读
导读:两种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必须对财产如何分割予以明确,经民政部门备案生效。理论上没有相反约定,婚姻期间还贷部分及房价增值部分归夫妻双方共有,一方...

两种方式。

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必须对财产如何分割予以明确,经民政部门备案生效。理论上没有相反约定,婚姻期间还贷部分及房价增值部分归夫妻双方共有,一方拿房一方拿钱。

二是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判决书会判决夫妻财产如何分割,一般是按第一条理论上来判,如果一方有带小孩或出轨家暴等过错情节的一并考虑,酌情多分给无过错或带小孩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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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结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全部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已经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己方的全部义务。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这只是售房方单方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婚前以个人积蓄购房,婚后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性质并没有改变。因此,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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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婚姻法角度讲,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物权法角度讲,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属于谁的财产。

因此如果登记一个人就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两个人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非常重要的。

律师在此提示大家,在房产证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谨慎,不能一时疏忽而后悔不跌。

如果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仅仅是一个物权凭证,决定房产归属的关键是房产的出资情况,而非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即便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房屋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 公民对个人的财产权益具有处分权,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约定,而只是简单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则应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拥有50%的产权。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法官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证下来了,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这要看有没有婚前的约定,才能给你答复的。

世人都知道,只要是贷款买的房,在房贷还没还完之前,要想在房产证上要下写上另一方的名字,是永远不可能的,除非还清了贷款,才能在房产证上填上另一方的名字。

如果是男方出首付,又是独资还完的贷款,买的房在婚后房产证才下来,写上了双方的名字。只要在婚内双方有约定,立字为证,能够说明房产是属于男方独资买的,这个房产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属于男方的。如果说在婚内没有约定,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依法就视为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相赠送,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楼主说的意思我明白,肯定是想在婚后下来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还能肯定房贷也没还完,是需要用双方的共同收入来还贷的,只能等还贷完了才能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首付部分和前期的还贷部分是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各占50%的权利。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属于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但可以考虑一方对房屋取得贡献较大,适当多分。界定婚前房产归属: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财产。扩展资料: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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