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打死了人是不是犯法_在正当防卫下杀了人算犯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5:09:00 人阅读
导读:别的不说,在昆山龙哥案(自行车男反杀宝马黑社会那个案件)之前,你所说的情况不说绝对定不上正当防卫,能整个定罪免处(构成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法官能这么判就...

别的不说,在昆山龙哥案(自行车男反杀宝马黑社会那个案件)之前,你所说的情况不说绝对定不上正当防卫,能整个定罪免处(构成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法官能这么判就是顶了好大的压力了。在我们律师办理案件中,正当防卫案件能认定的少之又少。

正当防卫条款可以说是我国刑法中最著名的“僵尸条款”。可以说:最近20年来,中国绝大部分的警察、检察官、刑事法官、刑辩律师都没有见过正当防卫的判决或处理结果,见过正当防卫实例的比中过500万大奖的人还要少,这绝不是夸张。

那么为什么实务中正当防卫实施落地为什么这么难呢?下面简单说下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需要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爱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2款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符合5个条件:

1起因条件,需面临的侵害具有不法性、客观性和现实性。律师解读:即正当没有必要向不正当让步,面临不法侵害,防卫人没有退让的义务。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律师解读:必须是正在进行,比如说对方打你一拳然后就跑了,你追上去一套组合拳把人打死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涉嫌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3意思条件,防卫者是否需要防卫意思。律师解读:这个要求防卫者1有认识到某权利遭到不法侵害.2防卫者具有保护权利制止侵害的意思。具以上体是满足一条还是同时满足两条,理论界有争议,太过专业就不过多讨论。

4对象条件,防卫手段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律师解读,就是防卫行为只能对不法侵害本人实施,这个好理解,不过多解释。

5限度条件,防卫手段具有必要性和相当性。律师解读:举例来说,人家用拳头打你,你不能用刀砍对方的头。当然泰森那种一拳打死人的神仙另当别论。

总得来说正当防卫前提是一违法行为,因为他的行为“侵害”了被防卫人的权益,但是因为有正当性,法律特别规定了成为阻断违法性的事由之一。(其他阻却事由还有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所以,法律对正当防卫认定也就必然要高一点。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比如“依法碰瓷”。下面来看一下例子

就是不务正业的流氓混混专门在大街上找体面的人,故意惹你,激怒你,打你,你气不过就还手打他。好了,他马上报警,旁边有同伙拍视频做证据。你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但警察的回答让你喷血:你们这是互殴。要么调解处理,要么两个人都拘留罚款。你怕了吗?更要命的是,这次事件会留下案底,终身不能消除。也就是说以后你就有了前科,案由是跟别人打架斗殴。作为体面人的你基本都会选择调解处理。好,那你赔钱吧,不多,万儿八千的。你不出,流氓陪你进拘留所。他无所谓,你呢?陪不起?那就赔钱。挨了打,再赔钱,忍气吞声是你唯一的选择。还得庆幸没有把对方打成轻伤以上,否则就进看守所吧,下一步转监狱。当然,也可以赔个几十万求对方撤销报案。

这个看官们可以当个乐子看,但是其中的教训务必要吸取。远离垃圾人。手机打这么多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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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正受到不法暴力侵害的,有权正当防卫。被袭击者采取的防卫手段,应与受到的侵害相对应。

比如一人徒手殴打他人,被打者可以徒手还击,也可以持械警告袭击者,对方不停止侵害行为的,可以持械还击;众人围殴一人,被打者可以持械反抗,如持刀防卫,捅一人一刀致命处可以,连捅一人致命处两刀以上,可能防卫过当或者故意杀人。一人被捅伤,其余人停手,你不能继续捅下去。

我觉得,公民生命正受到致命威胁时,保命要紧。防卫过当,自己还活着,有为自己尽力辩护的机会。互联网时代,防卫过当案件经常受到社会关注,社会大众还会声援防卫者,某些人不可以只手遮天。如果公民担心自己坐牢或赔钱而不敢防卫,自己被打死了,辩护机会留给行凶者,碰上亲属见钱眼开而主动谅解被告人,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一般在15年左右量刑,服刑期间表现好或者其他原因,在里面呆个六七年就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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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秩序的基石,规定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而最基本的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而伤害他人在我国法律里是犯罪的,但是,正当防卫除外,那么,正当防卫杀了人怎么办?正当防卫杀死人,首先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如果属于防卫过当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比如之前的“昆山反杀案”,最后就是定为正当防卫,当事人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应该不会吧!世上只有人贵

法律是保护我们合法公民,而不是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当我们人身或者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的时候,我要用智取的方式对犯罪分子说不。




那行情况属于正当防卫

其实在最近全国又开始了关于正当防卫的讨论中。因为是刚刚距离去年的昆山阿龙被反杀案一周年的日子,也正式因为这次事情彻底吹响了全国关于正当防卫的尺度的问题,有人说正当防卫的符合条件太苛刻了,当犯罪份子都开始对自己进行了侵害了,而自己内心还在纠结这是不是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从而被犯罪分子进行更大规模侵害,法律为了防止类似这种案件的发生颁布了正当防卫法。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只有当我们去懂法守法之后才能保护自己的同时,还能挫败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说说题目中的13岁学生

当犯罪份子把犯罪的魔爪伸向了这些祖国未来的栋梁以后,他们开始并没有去和这两个抢劫犯去做斗争,而是避免让对方伤害自己而去暂时妥协给他们,当犯罪分子觉得他们交出的钱财太少了,也觉得学生欺骗他们,从而去要求对两名学生进行搜身,当两个学生觉得自己的人身正要受到了侵害的时候,反而从自己的兜里面掏出了弹簧刀,鬼使神差的把两个人刺伤后死亡,因为他们知道一旦搜到自己身上的弹簧刀之后就容易对自己产生伤害甚至是致命的。本案中的13岁的谢某因为不满14周岁不具备承担刑法的责任,然后因为本案的特殊性属于正当防卫案所以考虑上面两点最终谢某应该是无罪的,但是处于人道主义,应该在自己家庭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或多或少对两个死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呢嘛的!什么狗屁逻辑,凭什么他打我几十下我不能反抗一下子把他打死。凭什么他半夜三更带刀带人砸门砍人,我就不能一刀搞死他。凭什么他们一伙人都欺负到家门口了,我就不能反抗打死他。 凭什么他们为什么有事情不会报警处理而是到别人家搞事情,凭什么他们有事情不报警处理打到我家门口了让我报警,凭什么他们可以带人带刀打到我家门口了,我就不能拿个东西防身了,凭什么他们先动手打我,我不能反抗打他们,打死了就是正当防卫。 反正有人敢带人带东西别说打到家门口了,就是在外面有人先动手打我我是会还手的,别人敢先砍我一下我一定会砍回去,这个生死时刻还管他妈的什么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他要把我砍死了他就是故意杀人,打到家门了就是蓄谋杀人。

这个问题十分严峻,究竟是否有罪一定是看是否判定正当防卫!

我是精神科医生,工作了十多年了,接触了很多精神障碍患者,也遇到过患者突然冲动伤人等危险的行为,至于应该如何处置,关键要看你是谁?你有多少能力能阻止精神病人的侵害。

精神病人会攻击周围的人吗?

肯定有这个可能性,但也要看患者的具体诊断,和症状的危险程度,不是轻病诊断就一定不会伤人,主要还是要看患者当时的精神状态。

比如就曾经出现过多次分离转换性障碍的患者在发病时突然冲动伤人的行为,但是分离转换性障碍相对应大部分精神障碍疾病来讲,诊断的级别要轻的多。

大部分出现攻击行为的患者都是出现了被害妄想,或者受幻觉支配才能出现冲动伤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判断是受到精神症状的影响,或者是完全的支配,也就是说他们也不想伤人。

遇到精神病人冲动伤人怎么办?

有时候精神病人冲动伤人对于医生也是难以预料的,危险是时时刻刻存在的,所以如果一个精神病患者出现伤人的倾向性,最好的办法是远离他然后报警!或者实在躲不开制服他,用伤害的方式去制止伤害一定是下下策了。

曾经我在值夜班的时候就遇到过患者突然冲动要用带豁口的钢管刺护士,出于职责我不可能转身跑开,于是冲上去和患者抢夺钢管,最后在赶来的男护士协助下抢下了带锯齿的钢管,手上也因此缝了七针。

出于正当防卫的有限度攻击是被保护的,只要不是报复性的攻击或者过度的攻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比起是否受到攻击,我倒觉得有些人是应该加深一些疾病认识,不要肆意嘲笑精神病人,或者不尊重精神病患者,这样很容易激惹到精神障碍患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答你的疑问,也呼吁社会上更多的人理解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他们是真正的苦命人!

很简单!当时对方对你造成人身安全威胁甚至伤残的情况下,你把对方打死了,绝对是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把你打残时隔过后以复仇的心理再去报复对方,那么你就有事情了!愿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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