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支持取缔物业,很多物业他管理了啥?方便了谁?高收费,低服务……说到服务就是……他们任何的一个人收入都是在每一户住户身上拿的,现在变得理直气壮的要求你住户不能这样,不能那样,还得按照他的规定去执行。等于……你家里请了一个保姆来管你,等于你是一个智障人员……中国这个物业真是可笑至极……
物业服务企业不能乱收费,但是按照规定应该收取的费用,业主也得按时交纳,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预期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并可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约定加收滞纳金,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滞纳金的数额需要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是有效的
首先,滞纳金具有行政性质,滞纳金一般来说是当事人迟延缴纳电费、水费、税费、社保等,行政机关加收的违约金。而且滞纳金一般为万分之五每天,超高的视为无效。
其次,你与物业公司是合同关系,你此处说的应该是违约金,物业公司不具有行政性质,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是合同关系。
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物业公司不能收取滞纳金只能收取违约金。如果你与物业公司的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那么物业公司是有权利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
最后,三年未交物业费,要求支付滞纳金5万,很可能是过高的。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严重过高的,你可以要求法院酌情调整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一般为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一般也不能高于你应该缴纳的物业费。
综上所述,你没有缴纳服务费是应该支付违约金的,但物业公司要求的违约金可能过高了,你可以要求调整。
要看物业合同当时是与你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