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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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情况下,人身权优先。 但是如果你把它放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中比较,个人利益的人身权不如集体利益的财产权。
人身权是指与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财产权主要包括五类权利,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力都属于财产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一、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二、身份权身份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一定行为或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一种民事权利。身份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不仅为权利人的利益而设立,同时也为相对人的利益而设立,因此权利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身份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身份权主要有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央广网
谢邀
我们针对各项权利进行逐一分析。
著作权一般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这四项权利,除了发表权是一次用尽之外,其他的保护期限,是无期的,也就是保护期限不受到限制。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
这些权利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自然人的作品的,为终身和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这是单个作者死亡。如果是合作作品,则按照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来推定。
(对于千里江山图以及故宫的其他的作品,清朝以前的,都基本可以推定,著作权保护时间已经到期。)
这里面比较复杂的就是发表权,对于发表权,这些东西属于遗作,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发表的,死后50年后也直接进入了公众领域。
如果作者生前未明确表示,发表权归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的人,如果无继承人和受遗赠的人,归原件所有人。
这个问题,就连故宫都是要问清楚的。
但是故宫的东西,大家懂得,找到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的人,就比较难,原件又在故宫的手中,所以,故宫又已经发表了作品,所以,发表权视为一次性已经用尽了。
好,说完了我们开始说,上面的案子。
先说人身权
基本完整的印在了汉服上,正当印刷,完整印刷,并加以署名,说明来源,不侵犯到原作者的著作人身权。
截取一部分进行生产,销售,不加署名,加以修改,等都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再说财产权
财产权有保护期限,目前看,类似千里江山图这种画作,基本都过了保护期限,所以,他人是可以复制,发行等的。
只不过,推定故宫有物品,有原件,原件的展览权在故宫,其他权利已经不再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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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摄制权,(十四)改编权,(十五)翻译权,(十六)汇编权,(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中前四项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其他的是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而财产权可以转让。
财产权是著作权的一部分,著作权包含2部分人身权财产权人身权不得转让,财产权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
人生权包括: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演绎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首先区分一下人格权和人身权,这两个称谓在一些民法书里面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
1.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
2.人格权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3.身份权有:荣誉权,名誉权,亲权(如配偶权)等。
在很多资料里讲到著作人身权的时候都翻译为moralrights
在有道词典里查moralrights,著作人身权有12个引用网页,著作人格权有6个。
而且在词典里查询精神权的时候是spiritright
综上,我觉得,应该翻译为著作人身权比较合适。人格权,从法律上来讲,是指人的一种“格”,即资格,这样来讲的话,著作人格权的范围就要比著作人身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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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在内容、可让与性、主体限制区别:1、内容不同: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2、可让与性不同: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例如人格权,为一切人所享有;亲属权,只要与他人发生亲属关系即享有亲属权。
著作人身权 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
共有四项: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法》第十条)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1、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2、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3、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的制约。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可用真名、笔名、别名或隐去姓名不署。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利用给他带来的财产收益权,可以许可他人行使 ,并依照约定或者法律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共有13项:具体12项+其他权利(T10) 就是楼上回答的使用权那13项
1、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 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2、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而著作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保护期限。在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内,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应当注意:此处所说的“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3、内容不同。著作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的内容,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著作财产权则是使著作权人获得财产利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权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而著作财产权则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
离婚后男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_离婚后男方没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