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庭调查程序_民事诉讼庭审程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5:44:55 人阅读
导读:音频内容:(一)庭审准备(二)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2.出示证据和质证(三)法庭辩论(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1.合议庭评议2.宣告判决法院主要是查控系统,银行、...

音频内容:

(一)庭审准备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1.合议庭评议


2.宣告判决

法院主要是查控系统,银行、房产、车辆等,如果没有查询到,很可能会终本,建议自己多去调查了解向法院提供财产执行钱索。

  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陈述主张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证人出庭作证。凡是应人民法院传唤出庭的证人,均应出庭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交书面证言,由法庭宣读;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讲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法庭调查进一步又作了更细致具体的规定: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二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民事证据规定》)将《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这一权利具体化,明确了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包括三种:(1)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其他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材料(第17条)。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提出申请的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提出的方式为书面方式,在申请书中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如申请为法院拒绝,当事人可以向受理申请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如果一审中的申请法院未准许,二审法院认为拒绝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收集到的证据可以作为新的证据在二审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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