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产证_广大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有没有房产证(不动产权)?如何办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1:50:49 人阅读
导读:依民法典或者物权法可以办理房产证,没有房产证也不影响物权的设立。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那么,广大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依民法典或者物权法可以办理房产证,没有房产证也不影响物权的设立。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那么,广大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没有房产证能否否认物权的效力?

作者给出的答案是:没有登记的自建房屋不能否认物权设立的效力。从法理学的角度观察,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仅是法律条文,并不是法律规则,我们判断法条条文是规则,还是原则,需要通过法律体系确认,如果通过法律体系,至少是单行法没有寻找到法律后果,该条文并不是法律规则,而是一项提倡。如,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如果不忠实,需要达到重婚,或者事实上形成夫妻关系时,才能达到民法上的法律责任。

不动产物权登记也是如此。在宅基地自建房没有登记不影响物权的设立的效力,没有房产证的转让的效力也仅仅是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如,农村村民的自建房没有房产证,父亲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并被他人占有,并使用,父亲去世,其儿子等继承人不能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主张转让的效力。

宅基地自建房有没有房产证,应当依法申请登记,并取得房产证。其中,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是必须的材料。具体而言,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 宅基地使用证明;
  • 建房许可证明;
  • 四邻的确认证明,当然包括本人的申请。

需要说明的,实践中,可能更为复杂,作者认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宅基地批准文件是最为关键的材料。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其实都可以的。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可以关注我哦,谢谢。




农村宅基地公认是自己的房产,那为什么政府还要给每户办房产证?

谢谢邀请

首先要纠正题主一个错误观点,农村宅基地和房产是两码事,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宅基地上房屋属于村民私有产权,村民可以依法继承、买卖、转让和处分;同时,按照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村民在继承、受让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就享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屋的转让需符合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否则转让无效。)

政府给农民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确权,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能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权利。同时,也成为房屋权属登记、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产权、产籍管理的法定依据。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房屋都处在未确权的状态,导致农民的房屋无法正常交易、转让和抵押,也给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的障碍。党中央在 2013年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为农民转让、抵押和处分房屋创造便利条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充分享受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红利。

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确权后,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将受到法律保障,有助于扩大农村房屋使用权的主体范围,同时也有望为城乡地产市场一体化铺平道路。


的确目前很多地方都在集中办理农村农民住房房产证,安徽也在进行该项工作。这与各地农村住房管理混乱、农民建房审批政策调整有关。同时,办理住房房产证对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更好的保护农民住房权益,拓展农民融资渠道均有积极的作用。

农村农民住房办理房产证有利于改善农村建房混乱的局面



在农村生活的朋友都知道,尽管在政策层面要求农户建房必须申请批准,但在一些偏远地区,农村边建边批,未批先建,甚至擅自建房,一户多宅的情况或多或少是存在的,包括一些老住房一直未办证,这样无形中就导致农村农民建房较为混乱。

为了彻底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彻底摸清农村住房实际情况,对现有住房进行清理,核发房产证势在必行,是彻底扭转农村住房混乱局面的基础性工作。

农村农民住房办理房产证是农民建房审批政策调整的需要



众所周知,以前农民建房都是农民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由国土部门审批,而目前机构改革以后,农民建房审批权移交给农业农村局管理,由农业农村局受理审批。这样,有必要将改革前已建的农民住房办理好房产证,更好的厘清关系,为今后农民建房的审批打好基础。所以说,办理房产证是农民建房审批政策调整的需要。

农村农民住房办理房产证可以更好的保护农民住房权益,拓展农民融资渠道



房产证是房屋唯一法律文书,也是以后拆迁补偿的法律凭证,因此,农民的住房办理了房产证,无形中给自己的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房产证属于不动产范畴,具有一定的价值,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利用房产证做抵押,去银行融资贷款,以解决生活、生产中资金短缺的临时需求,拓展农民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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