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①发生医疗费用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清单;
②病历的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出入院证明;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工伤认定书(原件);
⑤工伤人员情况审核表;
⑥伤残人员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伤残等级评定表(原件);
⑦死亡人员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即医学死亡证明);
⑧如遇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谢邀!
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依法应该及时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给出以下流程内容以及解释:
具体办理流程是:
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四、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据了解,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职工经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医疗终结期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工伤事故轻微且无需伤残评级,可不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工伤认定书》;
二、《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工伤医疗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四、鉴定后有伤残等级的,需提供职工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六、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当时双方调解协议书。
办理程序是:
一、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以上材料;
二、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
三、工伤保险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作出《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该如何处理?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医疗诊断证明,住院病案。如果是医院出证明需要的材料的话,一般本人持身份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