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转有限责任公司_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说明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9:51:12 人阅读
导读:您这个问题有点泛泛,我只选法律视角下的一个方面回答试试。一言以蔽之,从立法目的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为小型公司设计的法律主体,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结构更适合大型...

您这个问题有点泛泛,我只选法律视角下的一个方面回答试试。

一言以蔽之,从立法目的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为小型公司设计的法律主体,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结构更适合大型公司,虽然并不绝对。有限公司倾向于人合层面、而股份公司更倾向于资合。因此,在《公司法》中,才会对有限公司提供了广泛的变通适用规则,而针对股份公司的规则却充满了刚性。比如,这体现在前者的注册资本认缴制而后者须实缴;前者章程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而后者却无法使用股权的双层架构模式,至少在大陆不行。

因此,一家企业从股份制公司转为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或原因有以下几项:

1.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很难维持股份公司的最低要求。这并非指公司净资产很低,而是可能存在其他考虑,比如股东并未完全实缴,而较高的注册资本会使得股东偿债风险变得不可接受;或者公司规模在逐步减小,没有必要采用股份公司的模式。

2.公司出于节税方面的考虑。从税法角度,有限公司在税务上的分类更为多样,税收优惠的力度也更大,规则的实用性和打擦边球的机会也更多。企业为了搭税务的便车,也可能做出公司架构模式上的转变。而且,抛开行业和营收的问题,股份公司这种模式在税务部门就要比有限公司会得到更多的“关注”。

3.公司可能并不希望通过上市等方式成为公众公司,利用高市盈率变现手中的股票。或者公司对上市无望,也无需采用定向发售股票的方式扩股增资。

4.公司的经营要求灵活高效,或者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目的仅为让公司更为便宜地为母公司服务,而非把这个盘子再做大。

5.公司的灵魂人物既要有足够多的决策权,又因为历次增资已经不成比例地稀释掉了他的股权,公司需要上述双层架构,进而需要有限公司模式。

股份有限公司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不算常见,这是一个瘦身的过程,可能因为久病未愈而瘦身,也可能因为强身健体而瘦身,个中原因,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字号不变,将公司登记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先区分一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从公司成立特征上看,

1.有限责任公司每位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就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还不能完全偿还债务,公司股东个人是没有出资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2-50人,可以不公开自己财务交易等情况。公司不能公开募股,不能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2.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5-200人以下,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公司的财务交易情况必须向股东公开。

从成立的出资额来看,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在10-50万元不等。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出资额在50万元,商业零售类公司出资额在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在10万元。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想要上市必须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有些股份有限公司或许不愿意上市,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是包含关系,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却不见得都是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向公众融资的股份有限公司,任何人只要愿意出资购买公司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对外公开,财务状况在三者中最为透明。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 , 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2 , 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 , 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 , 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 , 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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