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礼算共同财产吗_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吗?哪些情况女方必须退回彩礼?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1:11:41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在很多提问上,我都答复过,彩礼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只是作为婚姻的约定,是自愿送给对方的定婚信物,只要对方履行了婚约,和男方组成了家庭,共同...

谢谢邀请;在很多提问上,我都答复过,彩礼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只是作为婚姻的约定,是自愿送给对方的定婚信物,只要对方履行了婚约,和男方组成了家庭,共同生活在一起,彩礼就属于女方家庭的。依法赠送出去了的财产,只要对方履行了合同,财产的归属权就属于对方的。

对方父母愿不愿意把彩礼当做陪嫁,或者是陪嫁多少是对方父母的权利。就算把彩礼全部给了女儿,彩礼也属于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我国也对彩礼的退还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果离婚的话,请看国家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只要符合以下法律规定,就可以依法让对方退还彩礼。

2018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工作解释中的第十条明确规定。

一,收了彩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无条件退还彩礼。

二,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婚前同居不算 ) 无条件退还彩礼。

三,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酌情退还彩礼。

最新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解释中的的第24条也明确规定。

一,收了彩礼,因男方不能结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或者是部分退还彩礼。

二,收了彩礼,因女方不能结婚的,女方无条件退还彩礼。

三,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方不退还彩礼。

本来就是你给她的,当然是共同财产了!如果女方收了彩礼,履行夫妻义务法律有提示退还!

谢谢邀请;我不知道楼主是憎恨彩礼,还是对彩礼望而生畏,明明知道在攀比之下打着婚姻的旗号,居高不下的彩礼已经扭曲了礼尚往来的本来面目,成了不劳而获的人索取对方钱财的陋习。完全可以拒绝,抱定打一辈子光棍,就不用发牢骚,也没有这么多问题了。

既然楼主有这么多的提问,被这些问题迷惑,深感不解,那我就依次来给你做出解答吧!

先说第一个提问,为什么要给彩礼?其实彩礼就是我国千百年来在婚姻嫁娶的习惯上,男方以经济的形式给女方在婚姻上的一个承诺,也可以说是婚配上的定金,在设成婚配之前,彩礼的归属权是属于南方的。彩礼就属于中国在婚姻嫁娶上的一个习惯,现代人,现代思想,就可以不遵从。

现在来回答你第二个问题,彩礼是给谁的?一旦女方履行了婚约,与男方成为了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活生生的一个女儿,就这么成了别人的女人,彩礼就变成了男方赔偿给女方父母养育女儿的饭米钱,彩礼钱就是归属女方父母的。

接着回答你第三个问题,彩礼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依照中国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彩礼的对应就是陪嫁,这是娘家人置办给姑娘出嫁的嫁妆,是送给女儿的,而不是送给姑爷的。依照现行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收了彩礼,只要履行了婚约,彩礼的归属确权就属于女方家庭的。依法女方陪嫁的嫁妆毋庸置疑,就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与男方无关。

我的答题完毕,如果有错,请斧正,谢谢!

彩礼也叫聘礼,这是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一种文化。在古时候,聘礼一般包括绸缎,金,银和部份手饰。彩礼在最初期,可能就如同订金和婚约一样。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地区不同彩礼也不同,在江西和河南一带,九十年代要的是三金一辆,所谓的三金就是: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一辆,就指一辆摩托车。而在四川我们广元老家,在九十年代彩礼一般就是:四十斤肉,四十斤面,四十斤酒,外加新娘和岳父岳母各四套衣服。在农村,下彩礼一般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下聘礼后,如果是男方要求退婚,那所有的彩礼女方是分文不退的,如果是女方因种种原因退婚,那不光是彩礼要如数退回,就连男家给女家干的农活也要按价补尝!

如今社会高度文明了,大多数青年都是自主恋爱。他们之间没有了媒婆,也少了婚约。以前的传统彩礼已经渐渐消失。女方父母一般都要求男方有车有房。只要有车有房,彩礼在他们心中的份量已经不再是那么重要。




解答百姓疑惑,追踪社会热点,敬请关注头条号“全民普法宣传”~


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简单谈谈看法:

关于彩礼问题分析

《婚姻法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关于嫁妆问题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