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发票可赔项目_交通事故未结案,拿发票报工伤赔偿,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0:40:33 人阅读
导读: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可...

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 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可以拿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医院出据的有效伤情认定诊断,或者伤残等级评定手续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险公司有异议没有用,一切要遵循法院的判决。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你的情况最好到当地法律事务所去咨询一下律师,相信他们会给你很好的建议。谢谢邀请,回答完毕。

  1、赔偿是根据受害人和肇事者之间的责任认定的,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为准。

  2.首先由交强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比例由第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开车撞人一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数额按投保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回答之前,先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表达深深的哀痛之意。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仅有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不足以证明双方责任轻重的,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须证明受害人无须负起主要以上责任,才能申请,因这起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通常都需要较长的时间调查,交警才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方还须耐心等待。

2.肇事方追尾我方车辆,若无积极证据证明我方有责任时,对方将负起全部责任。

若肇事方未能取得受害方家属的谅解,肇事方将有很高的机会要去坐牢。(谅解费)

3.受害人因这起事故死亡,家属可以向对方索赔的项目包含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处理丧事的合理误工费,处理丧事的合理交通费,生前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假设:对方须负起全部责任,我方为城镇居民,年龄未超过60岁,生前医疗费用10000,事故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定为50000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5000元

建议我方可要求的主要赔偿金大致如下:

医疗费10000+死亡赔偿金1000000(50000*20=1000000)+丧葬费30000(5000*6=30000)

以上合计104万 (尚未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生前误工费、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生前看护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5.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

6.加油。

没有票赔毛线,对方不按程序走,你就慢慢等,急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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