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是非法行医_非法行医后果严重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2:27:33 人阅读
导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和有证没证那算个屁啊。提议把大医院里那些个有证的庸医下岗,再把能治病的民间医生扶上位,再给发个证不就完事了吗!点击“校园法治苗润华”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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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站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从非法行医罪的情形中删除,同时从严界定了非法行医致就诊人员死亡的定义,《决定》从12月20日起执行。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其在第一条解释《刑法》关于“非法行医”的判定条件时,罗列了5种情况,其中第二种便是“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在这种情形下,如发生“情节严重”的不良后果,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修改后的司法解释删除了上述内容。目前可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情况只有4种:分别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因此,最高法进行司法解释不应超出这个框架。此次修改是一大进步,真正实现了司法解释与法律的统一。不能对司法解释的修改进行过度解读,甚至理解为对医生开办个人诊所放宽监管的信号。不按照“非法行医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医生个人开诊所不必承担责任,更不等于出了问题不被追责。医生如果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开设诊所,则会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等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果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则既有可能按照《侵权责任法》被判赔偿,也有可能因为情节严重,而按照“医疗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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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如何界定“非法行医”,首先要了解“非法行医”与“违法行医”的概念与区别。

一、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法律上特指没有行医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而从事医疗诊治活动。非法行医的主体是个人。

二、违法行医

违法行医,指的是医疗机构或个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违法行医的主体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三、医疗美容违法的界定

医疗美容界定“非法行医”,只有是没有医师资格证的人从事医疗美容,即可认定为非法行医。而违法行医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的来说分为单位违法以及医师个人违法。

1.单位违法,主要是医疗机构没有按注册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比如单位只注册了美容中医科,而提供医疗整形美容项目,这样就是违法的。

2.医师个人违法,医师违法主要表现为跨类别执业与超范围执业。跨类别执业主要是临床类别医师与中医类别医师,执业类别的错误。比如临床类别医师在美容中医科执业。超范围执业,以医疗美容为例,医师执业范围为外科,却从事美容整形外科,属于超范围执业。国家对于从事医疗美容的执业范围有明确规定。

总之,医疗美容,只有没有行医资格证,就是非法行医。而违法行医,则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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