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适用条件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点击关注广州张律
我国刑法,对死刑的主体限制性规定有: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也包括死缓。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怀孕包括了立案调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同时,在此过程中流产的妇女也不得适用死刑。
3、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不适用死刑,但手段特别残忍的除外。
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 (1)限制死刑适用条件。
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为巨大。(2)限制死刑适用对象。即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限制死刑适用程序。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限制死刑执行制度。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