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不报吗_专项附加扣除没有的要填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0:31:46 人阅读
导读:今年的个税改革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会切实带来税负的降低。这个政策对于负担较重的工薪阶层来说,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公平。1...

今年的个税改革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会切实带来税负的降低。这个政策对于负担较重的工薪阶层来说,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公平。

1. 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临近年底了,很多人对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已经有些模糊了,我们再来回顾一下:

①赡养老人的支出: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可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以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不超过1000元。

②子女教育的支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③住房租金支出:针对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的类型不同,分为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扣除夫妻双方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④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并且,只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扣除,并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⑤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⑥继续教育支出:学历教育支出,每月按照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获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 税收公平的体现

专项附加扣除的提出,其实更好的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虽然在很多一二线的大城市,很多人的工资薪金早已超过了5000元,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提高起征点可能是更为方便的做法,然而对于很多三四线城市,以及乡村的人来说,可能收入并没有达到那么高。曾经有个城市的青年到山区去支教,看见一个小朋友在吃泡面,就跟他说:吃泡面不健康,你不要多吃。没想到孩子的妈妈却说:她没有多吃,今天是她的生日,我们一年也就吃这一次。所以目前在各大城市和地区贫富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如果统一制定一个比较高的起征点,那么对于收入较低的人群来说可能并不公平,个税对于调节贫富差异的作用就会被削弱。通过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更好地让需要减负的人享受到税收的减免。

3. 涵盖基本的需求,给最需要的人

6项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到了赡养父母,抚养子女、住房、教育和医疗等多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方面,并且也是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最需要的几个方面。有了这几项扣除之后。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能产生更好的减负作用。比如一个月薪1万左右的工薪阶层,在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很可能就不需要再缴纳个税了。税收的负担大大的减轻,生活的质量可以有所提高。

4. 引入个人征信,需要准确申报

今年进行了个税改革,也开始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如果个人存在通过虚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偷逃税的情况,那么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联合惩戒。因此,在进行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时候需要注意实事求是,一旦情况发生变化,那要及时进行更新。

比如,政策规定是“首套房贷”,那么不属于范围内的就不要申报;如果租房结束了,那么房费的扣除也需要立即终止。

总的来说,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更好的体现了税收公平,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有利于减税降负,提高生活的质量。但是纳税人在具体申报的过程当中,要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且一旦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及时进行更新,以免影响个人的征信。

专项附加扣除没填就无法享受国家对个人的照顾。如果时间来的及,每年扣个人所得税都有一定的时间,在这个时间之前填好个干说专项附加申报申请即可。如来不及了只能等扣税了。

专项附加扣除,如果这六项内容都没有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填,如果要是有的话,最好还是要填,这样可以再交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抵减,可以少交税

是的,必须要进行申报。嗯,可以通过个人app手机。也可以通过电脑端来进行申报,但是要是不足5000的可以不用申报。因为你没有扣除呀。

企业财务人员是扣缴义务人的一员,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并不在于核实专项附加扣除的真实性。换句话说,只有纳税人本人才对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真实性负责。

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

居民个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这是居民个人的权利。同时,对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真实性,是由纳税人本人负责的。

扣缴义务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的责任

扣缴义务人有责任为居民个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其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当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信息并要求办理专项费的扣除时,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按月预扣预缴,不可以拒绝。

第二,妥善保管居民个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保密,不得私自外泄。

第三,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可以私自截留、拒绝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申请。

总结

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扣缴管理规定当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划分是清晰明确的,纳税人对于自己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真实性负责;扣缴义务人负责按规定报送纳税人提供的信息并进行保密,不得拒绝纳税人的申报扣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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