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月内离职需要交社保吗_员工离职当月可不可以不交社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3:28:15 人阅读
导读: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公司需要给员工交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

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公司需要给员工交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离职最后一个月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员工离职当月可以不交社保吗?我们说员工离职当月交不交社保是根据员工的一个离职日期来决定的,如果说你是当月15号以后离职的,那么实际上当月的社保还是应该由所在的原工作单位来进行承担。但是如果你是当月15号之前离职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原工作单位就不再给你承担个人社保了。

所以员工当月离职,承担不承担社保是根据你的离职日期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离职日期将会决定你个人社保的交费情况。那么如果是当月15号之前离职的话,很明显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不再给你承担正常的社保交费,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这个离职的日期,是根据你批复辞职报告的日期来决定的,比如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批复辞职报告的日期是15号以后,那么工作单位就应该承担当月的社保交费,如果说你批复辞职报告的日期是15号以前,那么所到的工作单位就不应该给你承担当月社保的交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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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保险法》对离职当月,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本月的社会保险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日常的经办过程中,一般是要求用人单位当月15日之前离职的,当月可以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5日以后离职的,建议当月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从离职下个月开始办理停保业务,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

但是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建议职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就该问题与用人单位提前进行协商,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无论是企业的HR,还是职场员工,经常都会被这个问题困扰。“月末入职,或是说月初离职,当月才上了几天,企业到底是要不要给员工缴纳当月的社保?”

这个问题最纠结,最不懂如何处理的当属企业经办人了!企业不缴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真的是愁,缴了增加企业人力成本,老板会觉得怀疑自己的工作能力。不缴又担心员工去投诉,到时补缴还得多缴个滞纳金,老板直接把我开了。

保叔来跟大家认真分析一下,当月的社保还是必须缴纳的,具体原因往下看。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戳上方头像关注,更多社保问题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找保叔哦。

现状:多数企业的做法

现状不少企业,针对员工月初离职社保缴纳的问题,会按照企业自己内部的规定,一般的做法是: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日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企业这种内部规定,到底合不合法呢?保叔特意咨询的法律专家,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内容不能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视为无效。

因此,企业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离职月员工社保是否应当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1天,公司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① 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公司面临补缴风险,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公司承担;

② 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③ 在职期间看病住院发生相关费用,本由医保基金报销的,现由公司全部承担;

......

保叔有话说:
如果员工的最后工作日为10月15日,这意味着10月1日至15日期间,单位与该名员工之间仍是劳动用工关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特殊情况: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不够扣个人部分的社保,需要员工个人承担个人差额部分费用(此情形为仅受在职天数导致收入较低,而非企业绩效等故意状态下导致月收入异常低于常值甚者低于最低月工资的情形)。

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月末入职是否应当缴纳社保?

01 入职30天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该条款只表明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只要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即不违法。

02 入职当日起,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即为企业的职工,企业必须员工缴纳社保费,且在员工为企业职工时间内均应缴交社保。因此,不管员工是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当月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保叔有话说
特殊情况:员工入职月自行或前单位已经缴纳社保;员工离职月员工入职下家单位时间早于社保征缴时间,且员工要求必须携带解合书按时入职同时下家单位为其缴纳当月保险(此情形必须商定一致且只能在离职日之后发起停保和次日发起解合,避免形成工伤后社保处于停保状态)。

企业该如何合理减负?

听到这,企业HR也是愁,对于企业而言,社保费用一直是企业人力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好想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该怎么办呢?

特别有些员工才上几天班,要是给缴,个人承担的那部分社保费用工资都还不够扣,企业还要承担大部分的社保费用。不愁不愁,保叔给你支支招:

1、建议员工月初入职:企业在确定要录用员工时,可以让员工在月初入职,这样就不用担心才上个几天班就要为其缴交整个月的社保费用;

2、建议员工月末离职:员工离职,基本上都是员工个人提出离职。按合同法规定,合同未到期的,员工个人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才可解除劳动关系。正常情况员工离职工作交接也用不上30天,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工作交接情况,在月末就可与员工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也就不会出现,月初离职企业还要为员工缴交社保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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