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结婚证能不能办理离婚_不拿结婚证能办离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2:34:06 人阅读
导读:无论离婚还是什么事,只要是起诉法院,就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走到这一步。要是很公平的话是不会走到这一步的。法院,就是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地方。无论结婚多长时间,...

无论离婚还是什么事,只要是起诉法院,就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走到这一步。要是很公平的话是不会走到这一步的。法院,就是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地方。

无论结婚多长时间,结婚证在谁手中,法院都会公开审理。公证判决。当然了离婚案件是要事实,讲证据的,最主要是调解协商,打到人人公平。能过到一块还是过一家为好。当然了,在这半年时间内,如果夫妻感情在次恶化,法院可以,强制判决。

谢谢邀请;你要是结婚证丢了,当然可以起诉离婚。你要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这就是我在头条上遇到的真正的法盲,竟然不知法,不懂法到了如此地步,这不能不说是当代人的一个悲哀。为了使婚姻法能够深入人心,我愿意为这个提问者做出解答,为普法做一点贡献。

在上个世纪94年以前,我国在婚姻嫁娶的制度上,采取的是铭文法和习惯法相并重的原则。也就是说尊重民俗民风,把男女只要举行了婚礼,得到了乡邻们的认可,看成是事实婚姻。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上个世纪94年在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后,就明确地废除了习惯法,把事实婚姻定为非法同居,这种组成的家庭虽然违法,但是不犯法,只是双方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就把同居的双方不看成是一个经济共同体,没有共同财产,只有自行协商分手。

就如楼主所说,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起诉离婚的这个问题,你们婚都没结,上哪去离婚?你们不尊重法律,难道要法律来保护你们的利益,法律可不会这么犯贱,可以说你们双方只能自行协商解决。就算是有共同的财产需要依法分割,在法律上也是得不到认可的。

除非你们有孩子,在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一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将对方告上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只受理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因为,你们的婚姻虽然得不到法律的认可,但生下的孩子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受社会歧视。非婚生未成年孩子的父母,有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为了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权益不受侵害,法院依法会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一方甚至强制执行。

谢邀。

关于事实婚姻

首先,要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有多长?有没有孩子?

严格意义上讲,婚姻法规定,没领证就没有法律保护,要看情节而定。如果是前者,那就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如果时间不长且没有孩子,那就谈不上离婚,更谈不上办离婚证!!直接走人就好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最新修改的婚姻法并不承认事实婚姻,其规定只有经过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所以即使你们举行了婚礼、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是却并不是受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合法婚姻关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没有结婚证,更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有财产分割,可以以同居的名义,向法院提出。

那么应该怎么办?

1.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婚姻法规定,没有领结婚证的,可以自动解除同居关系。

2.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

3.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4.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

5.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没领结婚证算什么结婚啊?结婚证就是证明你们已经注册了在法律上承认你俩是合法夫妻,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我国是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结婚证就是许可,是发票!此发票长期有效,在有效期内如再背着对方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安家生子定为重婚罪。追究办证人员责任后者婚姻无效。说你俩办了酒习是不也举行了婚礼啊?不能光请亲朋好友吃完没个原因吧?主持人问你俩愿意成为夫妻吗?你俩喊的声音都挺大,愿意!问到你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时你俩指定都犹豫了,勉强说出愿意,心里说着难可别同当呀……。既然俩人过不到一起不用办什么手续,想好喽协商一下各把各的东西一拿走就完事,就这么简单。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没领结婚证,该怎么离婚?

我国新婚姻法出台后,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关系。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不用去民政局离婚,只要没有小孩《外籍户口》可以到当地居委会说明情况,证明你们因为什么原因不适合在一起就可以,意思是备案。

避免对方以后对你进行报复或任何不利因素《不用影响下次结婚》。或者你可以狠一点,直接散人,不过这样你要考虑以后对你有没有什么影响。奉劝:三思而后行,尽可能的和好,领取合法的结婚证书。

结婚证丢了,如果想离婚,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一致,并写好了离婚协议书,这时发现结婚证丢了,双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的矛盾较大,协商不了,这时双方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的可能性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结婚证丢失或一方将结婚证藏匿,您想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没有结婚证又没有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关系证明书》,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你没有结婚证是什么意思?是你把结婚证遗失了或被家人藏起来了,还是从来就没有领过结婚证?如果是前者:就是属于结婚证的遗失补发,按照新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双方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由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婚姻状况证明,然后据此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你们可以到当初办理结婚手续的民政部门,查找当年的结婚登记记录,然后让该部门出具两人的合法婚姻登记资料,并加盖有效公章再去办理离婚;甚至你还可以先补办一个结婚证,再进行离婚。如果属于后者从来就没领取过结婚证,就是属于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

一、如果你们同居的时间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就可以按照事实婚姻来处理,这种情况你们既补办结婚登记,然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或法院诉讼离婚;否则你们只能基于事实婚姻的事实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如果你们同居的时间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不承认此后的事实婚姻,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只是同居就意味着你们目前的所谓“婚姻关系”是法律不承认的,不存在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当然不可能受理你们的离婚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1、如果符合婚姻登记条件,你们可以到婚姻机关先进行结婚登记,然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或法院诉讼离婚;

2、你们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就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3、你们既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又不能(不满足结婚条件)或不愿意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除现有的“同居关系”,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还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可以在法院起诉中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欢迎交流,敬请关注“山色归读”!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