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法建筑由哪个部门拆除_农村违建归哪个部门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0:38:08 人阅读
导读:《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

《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视房屋是位于城市规划区还是乡村规划区会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那么由规划部门来认定,如果房屋位于乡村规划区内的话,则是由乡镇人民政府来认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

(一)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1、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可并处罚款;

(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一般像城管,城乡规划部门,乡镇政府等都可以管。具体要看哪个部门下的强拆通知书。

这位朋友你好,在村里有违章建筑有哪个部门管?在村里可耕地建违章建筑,是违法行为,也是改变了可耕地的性质,发现违章建筑可以向当地的土地部门和城管局举报,违章建筑也就是归城市管理局管。
在村里集体土地建房是不允许的,第一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更是改变了可耕地的使用性质,必须是要拆除掉,恢复原来耕种。如果正在施工,城管执法大队会到现场,暂扣施工工具,驱散施工人员,开具限期拆除通知单。
在限期内,违章建筑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进行拆迁,把现场清理干净,恢复原来的耕种状态,不影响耕种。如果在限期内自己不拆除?城管执法大队会组织机械,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所以说任何人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都不能在村里可耕地建房或者工业用房,你就是存在侥幸心理建好,也会给你强制拆除,自己的所有损失自己承担。村里有违章建筑是归城管执法大队管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的三农信息。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