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_怎么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1:00:31 人阅读
导读:根据您描述的事实,为您作一个简短的分析:一.离婚婚姻是人生大事,建议您在作出决定之前,有充足的考虑。如果您下定决心离婚,那么离婚、争取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为您作一个简短的分析:

一.离婚

婚姻是人生大事,建议您在作出决定之前,有充足的考虑。

如果您下定决心离婚,那么离婚争取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解决的。

1.协议离婚

跟男方沟通。你们双方协商好,孩子抚养权归谁、财产怎么分,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考虑到男方有家暴情形,如果协议离婚,您在跟对方协商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2.诉讼离婚

在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男方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将离婚请求和争取孩子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若您委托律师处理,您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争取抚养权

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段和父母双方的情况进行判断,

对于您的二胎,由于未满二周岁,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出现以下情况,可能被判由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而您的一胎法院在判决时则会根据夫妻绝育情况、子女生活环境变化、经济情况、文化程度等酌情定夺。

最后向您阐明:

所谓抚养权,内容不仅仅只是把孩子给你带,同时还涉及抚养费探望权的问题。

您的让步,不代表这部分内容,对方不会向您主张

如果您最终选择以法律的手段保障自己和孩子,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

然而,如果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了男方,有些行径卑鄙的男方家长,就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仇恨的种子。他们会给孩子进行洗脑教育:妈妈不爱你了,妈妈抛弃你了,妈妈是坏人,你只能和爸爸、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从此你不可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得到母爱了。

一旦类似的上述事实,真正发生在你的孩子身上,对孩子造成的精神创伤,留下的心理阴影是一辈子的。

为了孩子,母亲必须坚强。撇开刚刚经历离婚带来的折磨和痛苦,母亲就要承担起打工挣钱+照顾孩子的双重责任。只要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再多的艰辛都可以熬过去。

---------------分割线----------------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

协议离婚: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没有争议,达成一致后,选个时间,一起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就行。离婚协议可以提前在网上找模板写好,也可以直接去民政局拿表格填写。离婚协议中如果有不合法或者明显不妥当的地方,民政局的老师会适当对你们进行指点。当离婚协议顺利通过审查备案后,就可以发给你们离婚证了。上述内容供参考,需要携带的材料、具体步骤,详情请垂询当地民政局。

诉讼离婚: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中的一点或几点有争议,相持不下,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男方起诉女方要求离婚(男方当原告,女方当被告),或者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当原告,男方当被告),原则上都是可以的。

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分割线-----------------

母方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先天优势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处【哺乳期】的时间认定,在法条上并没有明文标准。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14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可以推测出,【哺乳期】被认定为1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正确姿势

有个比喻:上法庭前的准备,好比备考阶段;开庭当日的庭审发挥,好比临场考试的表现。

尽管母方在获取孩子的抚养权上,存在一定先天优势,但是在准备必要的证据+恰当的庭审发挥上,也不能掉以轻心。怎样准备,才能顺利取得一份孩子抚养权归自己的判决书/调解书呢?

证据搜集

1.身份关系的证据:

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用以证明:我还没离婚的丈夫是我丈夫、我的娃是我的娃。

2.经济实力的证据:

1).工资单、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明自己每个月收入来源的证据,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提示:有些单位会故意在劳动合同上将工资写低,此时宜提交能实际反映每月真实到手收入的证据)

2).本人姓名的房产证,证明:可以给孩子固定的住处;

如果是孩子的外公外婆名下的房产,建议提交母亲和孩子确实住在当中的证据;最好让外公外婆亲自到庭。

3).银行存款、保单、股票等各类理财产品,证明:自己有一笔积蓄。

3.抚养能力的证据:

1).自己的最高学历复印件,证明:自己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程度足以抚养孩子。

2).自己为了学习育婴知识,参加的补习班、培训课的合同、报名表、交纳学费的收据等,证明:自己有养育孩子的能力储备。

3).自己为孩子购买的奶粉、尿布、衣物等生活用品的网购记录截图、购物小票,证明:自己照顾着孩子的日常生活。

4).外公外婆书写的,同意协助抚养孩子声明书,证明:愿意协助女儿一起照顾外孙子女。另:最好让外公外婆亲自到庭。

5).母亲或外公外婆,一起带着孩子参加课外活动、补习班等的入场券、报名表、拍的照片等,证明:母方在教育和关心孩子。

4.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1).公安的报案回执(报案过就有,可要求派出所民警出具)、出警记录(凭律师执业证和律所介绍信/法院调查令调取);如果男方有殴打、辱骂、虐待、遗弃女方或者孩子的行径的,一定要及时报警,这是非常强力的证据。如果殴打导致有外伤,去医院就医的病历卡、发票、诊断报告、住院日志也应作为证据提交,与公安出具的证明相结合,证明:男方有暴力倾向,不适宜抚养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对方无正当职业、无稳定收入来源、无固定住处、无适宜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的初步线索。例如:跟男方朋友的电话录音中提到,男方在外面混日子,不务正业;比如居委会收到的投诉举报,说男方家每天晚上吵吵闹闹传来打麻将的声音,周围邻居意见很大。

提示:线索即可,提出初步线索后;由对方对于相反的事实进行举证。

庭审发挥

1.开庭不可迟到:确保足够的时间提前量;

如果遇到大雨等恶劣天气、上班高峰期,很可能出现堵车,延误到达法院的时间。

另:地铁虽然拥挤,但是时间准确,很少会迟到。

2.开庭当天带好各类证据原件,不要毁损、灭失、遗漏。

书证要求有书证原件;保存在手机里的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要把手机带过去。

3.听从法官指挥,轮到自己发言时才发言;不要打断对方正在进行的发言,有问题先征询法官同意后方可发言。

陈述事实,要带有适当的感情,体现出对子女的爱护和关注。语言简洁,同一观点或同一事实不宜多次重复。

多采用陈述句、顺叙法,使脉络清晰;语速缓慢,吐字清晰,便于书记员记录。不要在法庭上侮辱、谩骂对方,不要吵嘴。

4.如果条件允许,外公外婆最好到庭。可以庭前申请作为证人出庭,或许也可以让法官制作谈话笔录。至少,可以作为旁听人员。法官对于外公外婆的询问,也会形成心证,未必在判决书/调解书上有体现,但是最终会潜在影响案件的结果。

----------分割线-------------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遇人不淑,找了不合适的丈夫,是过去的错误了;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带大,是未来可以追寻的目标。孩子是无辜的,希望全天下的母亲,都能重拾生活的信心,适当地运用法律武器,给自己的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

番外篇

问题一:如果自己这边经济状况相对困难、对方家反而经济条件优裕;而且孩子长期随对方家生活,孩子也表现出希望跟随对方家一起生活的意愿,此时按照正常法律途径打官司很可能要输,该如何解决?

答案:如果确实很想要孩子随着自己一起生活,可以选择冒险尝试带着孩子远走高飞,换个地方生活。

电话关机,不要接法院打来的电话,开庭也不用去了,不要理会法官或者原告的任何劝说、威逼、恫吓。

这种躲避行为会招来法官极大的怨念和愤怒。但是,管他妈的,毕竟孩子是自己的。

这样做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1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注:此处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对应到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应该是第一百零九条。

提示:此处提到的【拘传】,都是民事拘传,不是刑事拘传。

结论:理论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派法警拘传到庭。但是,法警这么忙,没时间特地跑出来,大海捞针来找你。所以,这个条文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是形同虚设的,很少出现在被告踪迹不明的情况下,有成功拘传到庭的现象。

--------------分割线----------

问题二:如果判决书下来了,孩子判给对方抚养了,责令我限期交出孩子怎么办?

答案:同上。可以选择远走高飞,换个地方生活。

这样做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提示:此处的《民诉法》102条是未修改前的旧《民诉法》,真正相对应的是现在的《民诉法》的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论:理论上可能会被法院采取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但是考虑到现在法院案件数量巨大,事务繁杂,很少有司法工作人员会真的愿意抽时间来特地追究你。至于最终到底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能保证。究竟要不要选择冒着法律风险,违反判决书确认的义务,带着孩子远走高飞,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取决于个人的胆量和对孩子的热爱程度。不凡小法师在此只是告知可能的对策和采取对策可能面临的风险。究竟如何选择,取决于个人。

------------------------------

初步的建议包含在这篇文章中了,免费供大家参考。

感谢邀请:关于这个问题,我的意见是,社会从母系社会,转到父系社会,是进步,在双方都要或不要的情况下,应当是父亲负责应归父亲,因为孩子在中国,孩子都从父姓。若男方不要,女方要,可判女方。男方应付抚养费。


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写啊!不会可以找律师啊!或者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官指导你们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主要考虑孩子的成长不受离婚这件事影响。谁能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力,谁的自身条件更好。孩子就归谁。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婚不会离。孩子还没有表达能力的情况下,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孩子的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首先要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考虑,予以判决确定。

主要分三个年龄段:

一,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1.患有传染性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2.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无法随母亲的;4.双方协商同意随父亲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的,父母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方,可优先考虑随其生活:1.再无生育能力的; 2.长期随其生活的一方; 3.无其他子女的一方;4.患有传染性或其他严重疾病一方,不适宜随其生活;5.单独长时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帮助照顾,可随这方的父亲或者母亲一起生活。

三,十周岁以上的,随父亲还是随母亲生活,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此外,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孩子的,也可以。

总之,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是不因为离婚而改变和孩子的亲子和血缘关系,希望都善待孩子。

谢邀请。无论是自己协商、孩子选择、或者是法院判决,都会选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主要参考因素有:

1.居住环境;

2.经济条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质。

另外,哺乳期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关都不变,血缘关系不容割裂。

谢谢邀请;根据楼主的提问和内容介绍,由于男方不顾已有十岁的孩子和夫妻感情,竟然在婚内出轨,给你造成了伤害,我十分的同情你,并鄙视这个不负责任,道德败坏的男人。希望在我知道的法律依据范围内,真心能帮助你得到最大的经济利益,来惩治这个在感情上的恶棍。

导致你们离婚,是存在有过错方的,由于男人的不忠出轨,不仅在感情上严重的伤害了你,给未成年孩子也带来了家庭支离破碎的伤害。依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在经济上予以赔偿的。

在婚姻法的第24条解释中规定;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人同居的。

三,有家暴行为的。

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过错方存在以上四条规定,受害方都可以要求存在过错方进行经济上的赔偿,法律支持。

只要你有对方出轨的确凿证据,我建议你走法律的渠道,将对方起诉到人民法院,在强烈要求离婚的同时,提出经济赔偿, 法院依法就会支持你,在双方共财产的分割上就会向你倾斜,由于对方对爱情不忠,给你和女儿造成了伤害,甚至完全有理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在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上,法院也会依法判决他一分不少的交付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说你没有他出轨的铁证,要和他协议离婚的话,在签订抚养孩子细则上一定要注意到;

一,孩子的抚养费用包括;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学习费用和医疗费用。

二,支付的金额和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及违约该负的责任。

三,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最好签订到孩子上大学的时间段,就不会给你和孩子在经济上造成困难。

四,如果是属于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就以当地在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总额的100%,乘以离婚时孩子的实际年龄到年满18周岁还差多少年月,就是一次性交付孩子抚养的实际费用。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