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_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1:01:08 人阅读
导读:对于交通事故包括那些,好多人的认识都不一样啊!这主要是国家在法律领域有变化造成的!所以大家要不断学习。2018年5月以后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

对于交通事故包括那些,好多人的认识都不一样啊!这主要是国家在法律领域有变化造成的!所以大家要不断学习。

  1. 2018年5月以后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2. 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3. 2007年国家定义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可以关注我多学事故常识找到公平和正义谢谢了!

看了很多回答,很少有人说出一个完整的标准答案。我真的是很纳闷,这些朋友就不能认认真真的,负责任的回答问题吗?现在我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虽然不敢保证一点偏差没有,但是一定会基本正确。希望对你和朋友们能有所帮助!

如果出现一般事故扣车,你正常去办理手续很快就可以提车。如果是那种需要检测车辆的事故,按规定扣车之日起三天之内要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十天,检测结束后五天内要通知车主提车!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最多二十八天必须归还你车辆!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交通部门可以像上级部门申请延长扣车检测时间。这个时间最多可以延长三十天,也就是说碰到这种情况最多五十八天,也会通知你结果,让你提取车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检测结果出来以后,事故双方的其中一方对检测结果不认同的。那么需要重新找检测机构做二次检测(最多检测两次)!这种情况就需要按规定延长扣车时间,最多延长二十八天。

通过我的以上介绍你应该明白。多数情况下二十八天内是可以提车的。极特殊的情况下总扣车时间也不会超过九十天。同时要提醒一下各位朋友,扣车期间交通部门没有任何理由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车主是不需要掏一分钱的。包括什么停车费、检测费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对朋友们能有所帮助!

我是宋于木,希望大家多多关注,谢谢!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区别在于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路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

  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事故大小不同责任认定时限不同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在5日内认定,一般交通事故在15日内认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0日内认定。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照常规时限做责任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重新认定最长不超30天

  • 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对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重新认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维持原认定、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   治疗终结15天内可申请伤残评定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天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伤残评定。

  •   公安交管部门应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天内做出评定伤残的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接至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无人员受伤,或轻微伤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此外适用一般程序

2、简易程序一名交警处理。一般程序2名或以上交警处理

3、简易程序的交警在事故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或调解书。一般程序需经现场勘查,当事人及证人笔录、扣车扣证检验检测等程序,至少10个工作日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或调解书。

交通事故一般是适用简易处理程序的,即对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具体是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的:

1.处理事故的人员 公安交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两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3)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3.现场调查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进行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4.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处理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5.货物和物品的处理 公安交管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现场发还的,应当现场发还并做记录;现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物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6.案件的移送 公安交管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伤者的救助 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交管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管部门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交通事故的一般程序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对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深度调查;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开展深度调查。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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