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员工没有写辞职报告提出离职,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1、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未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内的;
2、员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作原因负伤,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性员工尚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1、员工患病或者不是因工受伤,在一定的医疗期满后,还是不能从事原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约定岗位的工作,经过公司对其培训或者对其重新调整工作岗位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
3、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公司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
交了辞职信后公司不批,在一个人想不想走,有人说不能走,因为腿长在你的身上,没有人能给你做出阻拦,只要你没有违反法律,一般的人是不会干涉你的,所以你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我如果按照工厂的规定交了辞职书,领导没有批的话没有签字的话,就等于公司的程序没有完成,任何一件事情没有完成程序的话,就等于这个事情不完美,这个事情不完美的话,就要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或者后果,如果你辞职没有批的话,你直接走了,那就等于你没有做出相应的交接,公司有权利追究你的相关责任。
所以如果要是辞职的话,一定要讲嗯自己的原因告诉领导,因为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决定走了,领导不会强留,因为他强留下来的话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益处,所以不需要考那么多,领导不会批你没有这么一回事儿,之所以你老不批可能是拿着公司的借口,嗯,或者说招人啊招不到的情况,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只要真心要走的话,领导都会批准,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没有人说强留。
你有劳动合同在手,所以说只要有证据没事,因为按照公司的流程辞职,如果一个月不批的话,我可以在一个月把这个离职书叫了劳动局,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走了,但是你不能说一句话,因为辞职书已经交了,你老婆批我立马就走了,实际上没有这么回事。
做事有头有尾,你要有充足的证据,我把此事交给领导,一个月到了,你让我有批我直接走了,但是这样的话,一般情况领导都会批的,只要你强行要走,他把你留下来,你在这儿也会霍乱公司,而且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益处,所以说领导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就看你的心坚定不坚定,只要我不想做就是不想做。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的告知:直接走吧!还有什么犹豫不决的呢?扣发工资吗?公司有啥合法理由,它敢随便扣?有关职能部门难道是用来吃素的吗?
既然题主已经提前30天提出了辞职申请,已经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了,题主已尽了自己的有关责任与义务。至于签不签那是公司的事情,但是走不走却由题主来最终决定,哪有必须找到替代之人才能走呢?
这完全是公司的一种蛮横与无知的行为,在法律法规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所以,题主完全是可以大胆走人,没啥可怕的!
如果题主没有了辞职申请证据,也可以保留好自已的微信、QQ、邮箱等等中的辞职证据!
估计题主是担心用人单位会扣发自己的工资,不给你开辞职证明书,其实题主想得太多,如果用人单位真扣发工资,直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如果还得不到工资,便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反映,通常只要劳动者一个举报电话,都能轻松搞定!
好好阅读《劳动法》里的有关法律条文吧!说不定可以用得着哦!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自己开辞职证明又怎么办?
你的辞职申请已有30天,则可以视为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解除,用人单位应必须该出具相关的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自己出具辞职证明,一旦只要因此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进行经济赔偿!
当然,题主在离职前,最好是再次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处理,要求办理自己的工作交接,出具辞职证明并发放自己的工资,好说好散!
如果公司确实还没招到替代人选,也可以适当延长三两天再辞职,毕竟那家公司都会有困难的时侯,做人也不能太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
假如题主已经做到最大退让,用人单位依然是一副蛮横的模样,那题主也没有必要再讲仁义之情了!
祝你早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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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面这个问题圆满解决的话,你可以直接找人力资源办离职:
你一个月前交辞职信是否留下经理接收的时间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转正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你是通过OA系统递交,或是邮件系统递交,并且对方明确已经收到。截图打印,然后去找HR。
2)如果你只是给经理书面递交,且没留下任何可以证明你的报告递交时间,那就很麻烦。
建议:
◈ 你直接去找经理,催促其签字,当然这个过程中,最好是把你什么时候递交的,今天是什么时间,都和经理做沟通,并且录音。如果经理批了,就按正常手续走。如果经理还是没批,拿上录音后直接去找HR。
◈ 录音千万不能给HR听,这是留给以后万一仲裁。
◈ 如果还不给你办的话,给公司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函》就可以自行离职了。
◈ 如果他们拖着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拿着录音和能搜集的证据(OA截图,邮件截图),去仲裁吧。
「预防」
千万要注意,如果你没有收集到辞职报告递交时间的证据的话,如果HR不给你办离职,那么你最好不要强行离开,否则有可能掉进旷工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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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好,当然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能无正当理由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可以随时解除。至于理由吗?无论你的理由是什么,都不会涉及到非法解除,只要你想清楚了,一定要离职。
虽然你可以以任何理由随时提出离职,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能说走就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一周提出离职,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有些单位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提前2个月。
分手见人品,离职一定要做好交接,不要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您好,朋友! 一般辞职的流程是这样的,先经过部门领导批准,领导批准后再向人事提交辞职申请。您这样不经过领导直接交人事,人事不会接受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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