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千万别干!法人代表,是要负责公司责任的。挂牌法人,嘻嘻,赢了钱,没有你的。如果是公司的财务出了问题,资不抵债的话,这锅你也背不起,将来的你家里有钱有业的,银行自然是来清算你的!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承担公司的有关义务,特别是在商事制度改革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更大,这个事法律原则问题,避免不了。到时候公司发生刑事问题或无法还债的问题,第一时间就是找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要想着怎样能避免风险,避免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当公司挂名法人。建议最好还是不要做哇,毕竟出了事真的挺麻烦的,牵扯到法律问题的你还是谨慎谨慎再谨慎为妙啊!
之前多次回复了“挂名法人”的问题,大致上从民、行、刑几个方面来考虑,所以臧其超老师表述的内容;
通俗点讲,风险可以表述如下:
1.“挂名法人”并不实际控制公司,所以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均不知情,如果实际控制人用该公司从事各种违法甚至犯罪活动都是有可能的;当公司违反合同被其他企业、个人诉讼时,公司即有被列为被执行人的风险,而此时法人将会一起受影响而被限制部分正常行为!
2.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有可能要承担行政处罚,而法人也很有可能中招被要求承担处罚;
3.如果实际控制人是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那么法人将会是被请入看守所的第一批人!
就算最后能够查清楚自己是无辜的而被释放又能怎样呢?受到相应处罚的黑名单不太能抹掉,可能从此需要背负一辈子!而且看守所里待三十七天的日子可不好过,更不用考虑家人们为此所受之苦了!
所以,即便是家庭条件等原因急需要这份工作也绝对不要答应担任“挂名法人”,因为一旦中招会使自己的家庭雪上加霜,甚至连找律师为自己辩护的费用都拿不出来......
1、公司性质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一般情况下,即便是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也仅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是股东的出资范围。但目前已注销,你作为股东必然是清算组成员且注销时应该已经在工商局做过公司已无外债的承诺,但目前却被人起诉要求公司偿还债务,且该债务据你了解还是真实存在的,说明在注销时,清算组成员对公司的债务情况做了虚假陈述,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作为股东,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何为连带清偿责任?就是如别人起诉要求公司偿还100万,如公司无力偿还,该债务需由你偿还。
2、如你对上述债务无力偿还,你将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将面临被限制高消费,无法申请银行贷款等惩治措施。
总体原则是收集你作为“挂名法人”的所有证据,包括是否与你姐夫签订过协议书,微信、短信的记录等等,目的是在诉讼中规避你的责任。
但实际所谓的“挂名法人”就类似于我们说的“假离婚”,所谓的假离婚,就是夫妻双方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实际双方主观意愿并不想离婚。
但是,在法律意义上来说,这个婚姻关系就是已经解除了,无论双方的真实意愿是否真的想离婚。
同样的道理,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挂名法人”,在法律意义上来说,你就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理应承担法定代表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说,“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