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什么部门管_什么叫拆迁安置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2:02:04 人阅读
导读:答:1:安置房是镇政府对于持别困难家庭,进行安置周转而建设的临时周转用房。2:申请安置房的居民将相关材料提交镇信访部门,镇领导通过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可以申请周转...

答:1:安置房是镇政府对于持别困难家庭,进行安置周转而建设的临时周转用房。2:申请安置房的居民将相关材料提交镇信访部门,镇领导通过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可以申请周转房。(1)《拆迁安置房申请购买资格审查表》(2)中请安置房准备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协议复印件。(3)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证明)。感谢提问!

拆迁办管。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1、看建设项目的规划,规划里有车位吗,如果有,且可以买卖的,那就是属于开发商的;业主购买后属于业主的。

2、如果没有规划,属于全体业主的额,只是委托物业管理而已;

3、物业接受委托管理后,可以出租,收益用于物业花费。

  拆迁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有房取证的直接到房管过户,没有取得房权证的话先要到拆迁办办理房屋回迁产权手续、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卖的风险是什么?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安置房有房产证的

  1、安置房其实是国家根据相应的政策规定,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一定的房屋安置补偿的,因此只要你家的房屋是经过正规的拆迁程序取得的拆迁许可证后建造的安置房屋,都是拥有相应的房产证的。

  2、还有一种安置房则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种安置房屋也是有相应房产证的,而且还是归个人所有。

  3、目前根据国家政策拆迁安置房屋满5年后,同时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让安置房变更为商品房的,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房屋买卖。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用地指标情况来确认。

  4、根据目前的政策来看,当房屋出售满5年时间则不用交营业税。如果出售满5念了但不是唯一住宅的话则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首次上市还要交3%的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产权多少年

  1、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不过现在个人可以到相关的房管部门去进行办理相应的安置房房产证。

  2、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时候还需要补缴相应的土地使用用金,缴过费用后安置房就可以变更为商品房。

  3、当安置房变更为商品房后,其房屋的实际性质和一般的商品房房屋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其房屋产权与一般商品房产权是完全一样的。

  4、一般民用住宅房屋的产权年限是70年,同样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后其产权也是70年




农村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归安置办管,

房子分到户以后,

小区的日常管理归村委会或社居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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