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38条扣分吗_违章停车38条要不要扣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8:13:57 人阅读
导读: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区域停车,就是违反禁令标志,这点交警没有错.只是由于现在停车难,执法实践中减轻了违法停车的处罚,不记分.不一样,违反禁令标志是你在有禁止停车牌...

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区域停车,就是违反禁令标志,这点交警没有错.只是由于现在停车难,执法实践中减轻了违法停车的处罚,不记分.

不一样,违反禁令标志是你在有禁止停车牌子的路段停车了,扣三分,罚款200。违停是在没有禁止停车牌子的路上停车,但是车上没留人,不扣分,罚款100。违章停车是法律名词,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违反禁令标志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一般为:禁止转弯、禁止掉头、在非转弯车道转弯、在直行车道转弯等。或者不按照路标行驶、单行道逆行等一系列违章都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扩展资料:禁令五条禁令标志作用∶禁令标志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主标志的一种,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禁令标志图案:禁令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其中解除禁超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圈、黑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形状为圆形,让路标志为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禁令标志全图附后)禁令标志设置:禁令标志一般应设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车标志外均应成对设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终点和桥梁的两端。辅助标志应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分别代表时间、车辆种类、区域或距离、禁令理由等类型。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理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法规依据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根据《省实施办法》第68条第3项规定,罚款100元,依据新的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计分由原2分改变为3分。违法代码由原来“7222”变更为的“7336”。违章停车处罚规定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二分。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参考资料:违章停车―百度百科禁令标志指示-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交通法第38条违章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违章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违章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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