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答辩状_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6:13:46 人阅读
导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能够成为二审的"新的证据",应当是指一审判决作出后新形成、新出现的证据,以及非因当事人原因在一审期间无法取得的证据等情形。

当事人因民事纠纷诉讼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是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而进行的司法裁判活动,该一审判决本身并不是同一诉讼进入二审阶段的新的证据。如果当事人一审未提及、二审时将一审判决作为新的证据据以提出对方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法院对其请求将依法不予支持。

从书面得知之日起计算,失效丧失诉讼权利,不受法律保护,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况,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支持诉讼请求。

完全可以!

依我之见一一

无论是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均未明文强制规定被告方丶被告人必须在开庭前将答辩状或辩护词上交法庭,根据“法无禁止既可为"的法制原则,既然是我国现行三大诉讼法均无要求被告方丶被告人必须在庭审开庭前将答辩状或辩护词丶辩护意见提前上交法庭,那么,被告方丶被告人或诉讼代理人是依法是可以在法庭开庭时宣读后提交给法庭的。

一,开庭后宣读或发表辩护词丶状好吗?

依我之见:法庭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的基础上,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搏弈,双方既要知己,更要依法“知彼"。所谓“知彼"就是在开庭前就要千方百计丶想方设法了解诉讼的对方诉求是什么?有哪些证据?每个证据的具体情形?有何瑕疵?证据是否关连并形成锁连?对方诉讼主攻方向与证据是否能有力支持?潜在的漏洞或薄弱环节在何处?法律规定与指控事实或原告诉求是否适用完全一致……如果这一系列作为被告方或被告人的“彼"在庭审前就将自己的证据丶攻防计划全盘上交法庭并让原告方全然知道,原告方就此可以及时调整自己诉讼方案,肯定对被告方丶被告人是不利的。

二,是否所有案件被告方都一定要在“庭审中或后"将答辩状丶辩护词才提交法庭呢?

依我之见:如果该民事丶商事丶刑事案件原本就事实很清楚丶证据对双方而言本就确实丶充分,无论在村社区调解双方时己无根本分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己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己经“认罪认罚"希望获得国家审判机关从轻处罚。那么,被告方丶刑事被告人就应该根据法庭,或检察院的要求将民事"答辩状"或辩护词(认罪书)在庭审前,或案件移送法院之前上交法庭或检察院。这样才有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或作出对刑事被告人有利的判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本文系参加法律头条与最高人民法院电子出版社举办的“金牌普法官第二季"竞赛活动)

  当事人如果认为对方的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在答辩状中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开庭答辩时提出抗辩。  根据规定,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会主动进行审查,或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如果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后,经法院审查确属超过诉讼时效的,则应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需要提交。答辩里抗辩诉讼时效问题。因为法院不会对诉讼时效主动适用。

借条定诉讼时效,严重违背中国社会世俗。自古以来借钱还钱,天经地义,为啥非要定个三年时效?为啥借条还需有佐证?我没收到钱,我会给你打借条吗?此规有悖常理,应予以修改!否则传统诚信必受其毙!老赖将遍布天下!

我作为律师,有必要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

第一,以诉讼时效抗辩和承认自己有过借款事实是两码事。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比如民间借贷纠纷或者货款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还款时,被告抗辩的常见理由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抗辩是一种抗辩理由。而且即便你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你仍然可以对借款的数额等作出异议。当然,庭审期间你承认自己的借款事实,也是自认,自认的话对方就免于举证,对你不利。

第二,以诉讼时效抗辩并不需要承认自己的借款事实。

在庭审期间,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只要向法院主张就可以了,你不需要承认自己借款事实。此时,原告将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否则,原告将承担败诉的结果。

第三,实践中以诉讼时效抗辩的都是承认有借款事实。

实践中,被告以诉讼时效抗辩的,都会承认借款事实。比如被告会说“我承认我向原告借过钱,但是原告还款的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告这样抗辩,显然是有理由认为这笔债务超过了诉讼时效,否则的话,其主张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总之,以诉讼时效抗辩,被告直接提出就可以了。

我是孙律师,咨询委托请私信。

  1、对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当事人应当在一审宣判前提出。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时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口头向法庭提出。

  2、一审宣判后,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新证据证明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在二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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