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要在终结执行前提出。执行终结裁定书送达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是15日内吧,要不上律伴找这里的律师具体的问清楚
这里的十五日是异议登记的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当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时,可以提出异议登记。 若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若利害关系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起诉或申请仲裁的,利害关系人就需携带立案通知证明到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有效期续展手续。 异议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措施,使原来已经记载于登记簿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其本身并不能解决权利归属的问题,如果长期维持这一状况,显然会对真正的权利人造成损害,因此,要给异议登记一定的有效期。 异议登记的有效期自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于登记簿之日起算。
如果认为不动产登记错误,要求更正,登记权利人不予认可。可没提出异议登记,并在十五日闪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异议人为权利人。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异议人胜诉,可凭生效判决进行更正。如果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的有效期: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有效(不起诉情况下)。15日内起诉的,异议登记继续有效,直至所起诉的案件审理终结之时,案件结果支持异议登记的,可以撤销此前的过户申请行为。案件结果不支持异议登记的,此前的过户转移会继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