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没有被害人能成立吗_诈骗案成立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8:28:00 人阅读
导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个人诈骗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单位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根据...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个人诈骗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单位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被刑拘,但无受害人,定位电信诈骗罪不能成立。

在刑拘期间,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查找受害人。然后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由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放人时间按照按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可以成立。

理由: 公诉案件中,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诉讼,而不是以被害人要求追诉为条件; 被害人的指控只是证据的一种,如果其他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则没有被害人指控或被害人指控不可采信仍可以定罪; 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无法找到,但是案件真实存在且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达到公诉要求,可以公诉。

诈骗类案件公检法三家都不建议被害人(被诈骗人)委托律师维权,这符合当前的刑事政策和对该类案件刑事审判的习惯作法。

由于刑事犯罪案件在公诉过程中,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是由公诉机关代表国家来完成的,被害人往往插不上手,因此,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只能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审判过程,维护因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直接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

那么被害人因诈骗损失的财产在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内呢?被诈骗了,损失肯定是存在的,那为什么不通过民事诉讼去追偿呢?这个问题实际上在刑事侦查起诉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即通过刑事追脏(被诈骗的款)方式来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如果被诈骗的款通过刑事手段都无法追回,无法维权,那么靠民事诉讼不可能实现权益维护,因此,法院不支持将该损失列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因此,在该类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都不建议被害人委托律师,因为是通过刑事追脏的手段来维护你的权益,这个律师基本插不上手。当然如果你需要咨询或办理其它相关法律业务。你是可以自己委托律师,代你与公检法打交道,这个在实务中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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