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双方同意才行吗_双方怎么才能同意离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21:45:00 人阅读
导读: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民事离婚纠纷,我都办理的麻木了。接下来我会结合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您释疑和...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民事离婚纠纷,我都办理的麻木了。接下来我会结合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您释疑和支招。

对于离婚案件,一方主张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其实法官办理起来很简单,就是看有没有法定的离婚要件,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同意也没用,如果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在第一次起诉时是不可能判决离婚的。那么什么是法定离婚要件呢,如果没有法定离婚要件,怎么才能把婚离了呢,请往下看。

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定离婚要件,最常见的就是分居满两年,司法实践中也是这种情况第一次就判离的情况最多。一般夫妻二人想要离婚,多数都是感情不合,感情不合的话,分居的就多了。分居只要满两年就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要件了,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第一次都是判决离婚的。当然了,分居是需要证明的,比如你外出打工两年多了,或者离开家自己在外面住两年多了,只要开个介绍信,就符合条件。还有就是分居的含义搞清楚,不同于分床,也不是说你外面住半年回来你俩又睡一起了,然后你又外住半年,这都不是分居,分居是分开持续满两年。其他的感情破裂的要件比如说他家暴,你当时报警了,警察做笔录了。比如说吸毒,你有证据证明即可,比如说遗弃,你生病了,不管你的死活。这些都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有这些证据中的一个,你第一次就可以离婚。

假如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你的证据没有证明力,此时对方就是不离,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只是说这次不判离婚,六个月后你在一次起诉,那时候就可以判决离婚了,不论他是否同意。这个六个月的起算点是你撤诉之后,或者法院判决驳回你离婚请求之后开始算,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法官都会劝你撤诉,你直接撤诉就完事,因为撤诉的话就开始计算了。

综上,经过解忧君的解释,你是否明白了关于离婚的那些事呢,但还是要提醒大家珍惜婚姻,珍爱彼此。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可以提问,我会一一回复,大家帮忙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祝大家生活愉快。

首先,你是准备上民政局还是法院. 去民政局,离的快,但要有两人的离婚协议,协议里包括财产的处理问题和孩子的归属问题.去法院,按程序,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进行审判,过程比较复杂,如其中一方(特别是女方)不同意的话,时间会拖的较长.

协议离婚,要想有效就两个人坐在一起,把离婚的事情说清楚。然后两个人把事情商量的明明白白。也就是家里有争议的东西,都两个人达成谅解的协议,把家里的财产该分给谁的,该属于谁的,该怎么分都要进行分离的明明白白。再把自己家的孩子归谁,今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样给孩子。把这些都讲清楚,弄明白都分了仔细一些。然后就可以根据两口子达成的协议写成一份离婚的协议书。双方并且把协议书的上面签上两个人的名字。并且按上手印。承诺自己对这件协议上的任何事情都是要负责任都很清楚的。这样的话就选一个民政局能办理离婚的时候去民政局把这个事情办理完了,这个事情到了民政局,民政局会根据这些情况看两个人没有意义,并且都是想离婚的目的,然后人家就会给你开一个法律生效的离婚证书嘞。

民政局人员看过协议书以后就会用钢印在协议一会儿上的打一个钢印,然后会给你们颁发离婚的证书。这一份离婚的手续,你也就是合法的完成了。

同意不同意离婚,完全是一个人的主观态度。想影响一个人的主观态度,要么共同谈判达成一致协议;要么就是让对方也厌恶这个婚姻,主动想摆脱。

离婚谈判,一定要全面谋划,一是要有方案,二是要有策略。

想改变一个人对婚姻的态度很难,在短时间之内改变更难。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改变,一般不会因为你现在为了闹离婚而改变。

从作者代理10多年离婚案件来看,对方不同意离婚,有三种类型:

1、是想和好。这个选项也有两种人:其一,认为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坚守婚姻,不肯放弃;其二,虽也认为没有感情,但为了孩子,为了父母,为了面子,为了对将来生活的担忧等等,想继续苟且维持这个婚姻;

2、有条件的可以离婚。其目的不是不能离婚,而且你想离婚就必须满足他的条件;

3、就是要拖死你。此种人什么都不在乎,心中有恨,一定要拖死你。这种人思想上一般极端,这也是离婚最难的一种。

所以,从作者上述分析来看,对方是属于哪种人?要做到知己知彼,然后采取有针对性的行动。

上述回答,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谢邀请

双方怎么才能同意离婚?

1: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

离婚不一定得必需双同意!按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离婚(诉讼离婚)和协意离婚(登记离婚)两种,法定离婚不一定得双方同意,只要一方有证明证明夫妻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共同生活下去就可以请求法庭判决离婚。

而协议离婚,就要求夫妻间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清偿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才能离婚!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不能再办理协议离婚,只能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婚姻法》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状,到另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离婚的途径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1 .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的话。又没有财产和其他方面的纠纷。直接写份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可以了。签个字到民政局就可以办理。

2 第2种情况,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但有一些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的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这个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好了,写份离婚协议书,著名财产分配与小孩的抚养问题,双方没有异议,在上面签字,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民政局留一份。到民政局直接办理就OK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法院上诉来解决了。当然调节可能会比较麻烦一点,毕竟各方的诉求不一样。

3.总之双方同意离婚的话。操作起来比较容易些。毕竟双方的诉求基本达成一致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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