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需要给抚养费吗_非婚生子女,能索要抚养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2:18:46 人阅读
导读: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的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因为是非婚生,而在权利义务方面就有别于婚生的子女。所以对于非婚生子女而言,要求给付的抚养费...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的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因为是非婚生,而在权利义务方面就有别于婚生的子女。

所以对于非婚生子女而言,要求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应当是跟婚生子女的标准是一样的。

其实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也不是十分具体,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一般应由男女双方来协商给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掌握的标准要根据一方的经济水平,经济负担能力来决定,通常是一个人的月收入的20%到30%左右来支付,然后一直支付到子女满18岁为止。

当然,如果是正常婚姻状态下的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一并解决了,如果男女双方并没有实际结婚,但是却有孩子,这种情况对于孩子抚养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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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可以参考一下以下案例。

母亲携子起诉前男友要抚养费

王先生与陈女士原为恋人关系,双方于2010年2月2日非婚生育儿子小陈。之后,小陈一直与陈女士及陈女士父母一起居住生活至今。2018年1月,陈女士向越秀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与陈女士共同生育的儿子小陈由陈女士携带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王先生答辩称,同意小陈由陈女士抚养,并确认自小陈出生后没有支付抚养费至今,但同时表示其现已结婚,并另外生育了一个孩子,故只同意支付每月500元抚养费。陈女士自称每月收入约为8000元,王先生自称每月收入约为4000元。

父亲被判每月支付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王先生和陈女士非婚生育儿子小陈,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未进行约定,王先生确认上述事实,同时同意由陈女士携带抚养儿子小陈应予准许;王先生每月收入约为4000元,综合考虑小陈生活地物价水平、实际生活需要、王先生和陈女士双方的负担能力,王先生每月按1000元标准支付小陈的抚养费较为适宜,也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法院判决确定王先生与陈女士的非婚生儿子小陈由陈女士携带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法官说法: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应当一致。本案中王先生和陈女士对于小陈的抚养问题没有异议,双方仅就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产生争议。王先生每月收入约为4000元,另有一名子女需要抚养,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王先生和陈女士双方的陈述、提交的证据,确定王先生每月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既体现了对小陈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也综合考虑了王先生的个人经济情况及家庭情况。

信时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刘晓丽 何芷君

在这里,就不评价你的个人私生活了,

反正男友对你的好,早己成了过往,你现在要面对的是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和养育问题:

不知你的孩子有多大呢? 一般来讲,零岁到六岁的小孩子最好是跟着妈妈,这个时期是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关键时期,

孩子在这一时期也是竖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个性的重要阶段,

如果你没有能力带娃,比如,因为经济原因,身体原因,那就先给男方带吧,

你经常去看望,买吃的穿的,还要付一定的抚养费, 这是法律赋予你的必须要尽的义务:

你生了她他,你就要负责到十八周岁: 至于到十八周岁以后,还要不要继续付抚养费,那要视情况而定了




在头条的提问,简直怪得不能怪再怪了,不过仔细琢磨还是蛮有道理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离婚后还要不要交抚养费,要看孩子与你是不是处于合法的关系,才能下定论的。

如果说女方和你结婚前或者是在婚内怀的是别人的孩子,你通过与孩子做DNA获得证据,证明孩子与你没有血缘关系。那是女方对你不忠,刻意隐瞒了孩子的身份真相,把你当成了冤大头。你与女方离婚,不仅不用担负孩子的抚养费用,女方还得赔偿你抚养孩子的费用。

如果你们结婚,女方是属于二婚带来的孩子,只要你和女方领取了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与这个孩子就形成了合法的继父子关系,在婚姻期间内,你对孩子就有抚养的责任。一旦离婚,婚姻的主体都不存在,自然就解除了合法的继父子关系,你也不存在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如果这个孩子是你和女方在婚姻期间内共同领养的孩子,只要办理了合法的领养手续,你和孩子就形成了养父子关系,只要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这种关系不因为离婚就能解除,孩子一生就是你和女方共同拥有的合法孩子。除非,你和孩子解除了养父子关系。否则,在法律上你就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必须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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