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题主问:我取保侯审马上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对此,我们首先回顾下国家法律对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以上法律规定中看,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均可办理取保候审,而题主的取保候审不知是由哪个部门所办?
按照法律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故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讲,题主可在自己“期满”后依法向为自己办理取保候审的部门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当然,这里又必须明白,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从题主补充说明中得知,法院己对所涉案子开庭审理,并进入到法庭辩论阶段。那吗,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经法庭审理后肯定是要判刑的。
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看案情,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也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被逮捕后,仍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后取保难度就加大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1、取保候审到期后又办取保候审了,这个是正常的,原来是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办理取保候审。2、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最长时间是12个月。如果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最长也是12个月。
第二,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出问题就出在取保候审案件上,因此,公安机关每年都会对取保候审超期进行清理,所以即便超期了,也会进行相应处理的。这就相当于一个人违法了也得纠正,如果问题严重,还会进行相应的追责。
第四,题目上办案单位说取保候审超期取消不了,很有可能一种情形,也是实务难点,就是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证据还是不足,无法移送起诉。公安机关对此要么不解除取保候审,要么解除取保候审后,说的是继续侦查,但实际是保而不侦,案件长期搁置,不能给当事人一个交代,不说犯罪,也不说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