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给抚养费会怎样_离婚不想给抚养费是什么心态?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2:47:12 人阅读
导读:回答没有按时给抚养费,最严重的后果会怎样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说的没有按时是指给了但推迟了一定时间,比如本来应该每月10号给,但推迟到20号给;还是说直接就长期...

回答没有按时给抚养费,最严重的后果会怎样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说的没有按时是指给了但推迟了一定时间,比如本来应该每月10号给,但推迟到20号给;还是说直接就长期不给。

如果是长期不给,那将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是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观恶意加大,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维权路径,可以先进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在不行可以进行拒执罪自诉立案,但拒执罪立案难度较大,需要专业人士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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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底线”是能够治一治不交抚养费最后的方法了。

一个人没有了底线,就如同没有了灵魂,行尸走肉般一副臭皮囊,亲生骨肉都不念情份,不给抚养费,再闹到法庭还是不交,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拘留都来吧,就是没钱 ,这就是老赖的嘴脸。

当然,不能一竿子打落一船人。有的人遇到生意投资失败,失业,身体有病,生活确实过的艰难,能迈过遇到不幸这道坎都需要咬紧牙关,负重前行,暂时给不了抚养费亦是无奈之举,念及亲人情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需要伸出手帮TA一把,让身处艰难跋涉中曾经的亲人,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

对父母不交赡养费,是忤逆不孝。对子女故意不交抚养费,是没有底线。这种人看清楚了,大家都不和TA玩。

历尽生活艰辛,感谢生活给予!

图片选自网上,如有不便,联系删除。谢谢!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这是两个大人互不相让自找的痛苦,并不值得人们同情。但最无辜受牵连的受害者就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心中的蓝图和所有美好的理想都被无情的打碎,失去了父爱或者是母爱,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孤僻自卑,造成的严重后果,甚至会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

要是再遇上个不负责任,自私自利,不顾孩子,连孩子的抚养费用都不给,任由孩子自生自灭,没有担当的父母,可以说这是孩子一生灾难的开始,岂不真成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的这个问题,只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才是靠谱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有保障未成年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再离婚,孩子永远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无论是协议离婚的,还是走司法的程序依法解除婚姻的,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落实的话,是绝对解除不了婚姻的。能提出这个问题,就是一方没有履行履行协议离婚的条款,或者是,法院裁决解除婚姻的文件,才会有这种提问的。

依照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的孩子有接受教育,保障身体健康,以及过正常生活的权利,这个责任就是要落实在父母的头上,也是任何父母都不能推卸的。再依照刑法的规定,犯有虐待未成年孩子,遗弃未成年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入刑的父母很少。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面,法院依从的原则就是不僵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据不执行抚养子女的话,最多是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执行的话,也不了了之了。

最可恨的就是那些不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旦老了,就用道德来绑架子女,要求子女赡养,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我倒建议这些受到过不公正待遇的子女,有样捡样,就像养个阿猫阿狗一样,应付了事,法律照样也奈不何你。

你好,给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拒绝支付,拖延支付或者因情况发生变化,所给付抚养费已不能满足生活所需的情况下,均可向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谢谢!

可以少给。

最初定的抚养费数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个人收入的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标准也需要相对提高或者降低。

抚养费标准是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没有收入的可以少给一些。给多少,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一致以后签订抚养费变更协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谢悟空邀请,在回答问题之前,我敢肯定:这“女人”一定不是“坏人”。因为世上根本没有不疼自己九死一生才诞下的骨肉,相比父爱,母性更为伟大。那为啥离婚又不付抚养费呢?无非两种情况:一丶是双方判决或协议离婚,其中确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二、女方居无定所,生活困难,无有给付能力。按题者所问,能确定,他说的“离婚”仅是基于其他原因,双方没在一起生活,并没实质离婚,只是家暴或其他原因致使女方出走而暂未履行抚养责任,又曾经将女人只当牛马赚钱花,现无经济来源的一时不适应,反倒认为,这种男人从无责任担当能力。

女人不付抚养费的想法就是不愿你以子女为借口,向她讨钱花,你说她对子女不负责任,那你把子女送去交给她试试?

感情破裂,导致协议离婚,还是走法律程序离婚,前提都必须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好,才会准予离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异双方都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在接受教育和保障身体健康的责任,以及在生活上的抚养养义务,这个责任必须履行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为终止义务。

我国法律在民事判决上,实行的是以人道主义为终旨,只负责责令其履行法律的判决,却没有硬性的手段来实施惩治。除非拒绝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法律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前妻离婚以后,对孩子从没履行过抚养的责任,你就应该把她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她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他继续拒绝抚养孩子的话,你可以再次以遗弃罪将她告上法院,不为结果,只为拿到她拒绝抚养孩子的证据。

由于她一而再拒绝抚养孩子,并有两次判决书为证据。拒绝抚养孩子,行为表明她主动放弃了孩子对她的赡养权。到她老了,需要孩子赡养的时候,孩子手中就有证据,可以拒绝赡养犯有遗弃罪的母亲,

就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这是有先例的。只有靠将来孩子长大了,才能惩治这位拒绝赡养孩子的母亲。

法律上为什会有抚养费这一规定,这是父母必须为孩子尽的责任,不论你的婚姻状态是什么,都应该对孩子尽抚养责任。

为什么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给抚养费呢?归纳一下有两点。

1.不爱孩子,爱孩子就想给孩子最好的,父母恨不得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孩子过得好,有些人可不是这样,离婚暴露了这个真相。

出抚养费的一方则是不要孩子的一方,离婚连孩子的抚养权都不争取的人,就是自私的,怕孩子影响自己再婚,视孩子为累赘,所以是不爱孩子的,最起码是不够爱,所以,给不爱的孩子拿最重要的东西——钱,他(她)觉得孩子根本配不上钱。

2.对曾经的配偶仍然有恨意,我爱人的前妻当年孩子只有3岁的时候就离婚了,也是不要孩子,我们日子过得清苦的时候没见她出现,日子过得好些了她来了,意思要复婚,我也挺理解他们的,孩子还小,虽然有老人照顾但是最需要妈妈的,能拆散的就不叫婚姻了。

总来吵闹,我们就决定让她拿抚养费100元/月,她就再也不来了,法院打电话找她她也不回,如今孩子已经16岁了,也没拿过一分钱抚养费。

总结一下就是,不拿抚养费的人不爱孩子,或者恨曾经的配偶,但是,恩怨是大人的,孩子是无辜的,孩子长大若是知道你没有尽半点责任,又会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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