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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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 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 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 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此犯罪记录不可消除。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封存,我国刑诉法第275条规定
行政拘留会留案底多久都,不会消除,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屋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像这种行政拘留一般不留案底的。但是一般这种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到,但是除非是涉案的调查,记录是不会流出的,所以对正常的招工,考学是不会有影响的。 只有刑事拘留才留案底,一般来讲,我国目前的刑事记录是保留终身的。虽然没有明确的时限,但是一般五年内不会消掉。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不良影响。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