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利息的借款算诈骗吗_借钱一直付利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0:51:26 人阅读
导读:1、从提问来分析,“骗”“借”钱物,骗是借的手段,借才是目的,骗借不构成诈骗罪。2、法律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非法占有为目的,才是诈骗。骗是手...

1、从提问来分析,“骗”“借”钱物,骗是借的手段,借才是目的,骗借不构成诈骗罪。

2、法律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非法占有为目的,才是诈骗。骗是手段,非法占有才是目的。通常认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3、说说法律规定容易,但有时区分现实生活中的“骗借”与“骗”有此有此难度。一般情况下,借的,总之还是要还的,即便出现不能到期归还的情况,也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关键还要看借钱人有没有归还意图,如借钱人借钱后挥霍一空,没有还钱的打算或者根本没有还钱能力,这属于诈骗。如果借钱人借钱后本打算还钱,因某些收入没有达到预期,暂时或者到期没有偿还能力,就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如赌徒编谎言借钱,本打算赢了归还,结果输了暂时没有能力归还的,也不构成诈骗。

4、诈骗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的构成诈骗罪,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谢谢邀请,想必题主说的是网贷平台借款,因为传统的借贷关系中是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的。当然不是诈骗,应该是你没有仔细研究合同以及平台的相关服务协议。

一、网贷平台的名义利率与实际还款利率普遍差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自从最高法出了这个规定之后,所有的贷款机构在名义上都是会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但是一是因为网贷借款本身坏账率比较高,二是好不容易逮着这么个割韭菜的机会,网贷平台怎么可能放过。因此就在利息和收费项目做起了文章,比如约定的利息是一个看上去比较容易接受的数据,通常不会超过15%,但是一方面因为是分期还款的,实际利率远比这个约定的利率高,另一方面平台的收费也是名目繁多。最终算下来,导致最后实际还款利率远远高于约定利率,题主说的10.9%和20%之间的差距还不算大的,超过40%的都很常见。

二、网贷的收费项目都包括哪些?

常见的有充值费、提现费、提前还款手续费、借款管理费、逾期管理费、风险保证金等等,这个费率加起来总和是非常惊人的,少的时候大概能有6%,多的时候高达10%以上,再加上本身约定的利息,就非常惊人了。

三、收费虽多,但由于手段隐蔽,表面上却并不违规。

比如,题主的问题,他自己觉得利率只有10.9%,因为他眼睛里只盯着10.9%这个数字,并没有注意到合同或者协议中还有收取其他服务费用的提示,另外,因为是分期还款,十有八九最后的利率比题主算的20%还要高,而且远远高出20%,对此,江苏省曾经在2015年出过一个管理办法,对网贷平台的收费项目做出规定,希望能够遏制网贷高收费的现象,深圳市也曾经在管理办法中提出本息合计不得超过40%,由此可见一斑。

究其原因,很多借款人财务知识匮乏,又没有耐心和细心,无法弄懂相关合同,就像有些人买保险搞不懂保险条款是一个道理。

因此,造成题主这样的情况,虽然与平台的操作手法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其实是在于借款人自己,不能简单说别人就是诈骗,其实想想就知道了,你这么一个单子就能证实别人是诈骗的话,别人的”生意“还怎么做啊,不知道多少法律专家帮着他们研究这个,合同上的漏洞你绝对是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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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诈骗,你写了借款条,还过利息,人又没有跑,你可以告诉对方,现在没有钱还,有钱时一定还。这就算没事儿了,不要担心在我国没有钱还债不犯法

我认为如果他没有工地,拿工地为幌子以高息诱人上当,钱到手赌博等肆意挥霍,压根就没想还钱,这样的行为就是骗钱,如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你可凭证据到法院起诉。

我们这儿有个天赢汽贸集团,以高息为诱饵,以投资物流运输等项目投资为借口,集资超亿元。购买七辆豪车,多处房地产,最后断了资金链,有上百人被骗,其中一位被骗数百万,血本无归,两年后,郁闷上火而亡。后多人举报非法集资,几年也没人管。前期打黑除恶,老板及妻又管理者都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被法院判刑,可是老百姓被骗的钱至今仍无着落。

所以,提醒各位,千万不要被高息所诱惑,骗人者即使抓起来,多数人也要不回被骗的钱。

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资金融通活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从事资金借贷活动,只有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关于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违法违规放贷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可见民间借贷只要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国家是承认合法有效的。

但是民间借贷又是个高风险行业。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的资金应该是自有资金,而且不能长期以借贷为业。如果出借人的资金是依靠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然后再借贷给他人的,就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是采取种种手段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资金然后再高利转贷给他人的,则可能触犯高利转贷罪;如果出借人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非法吸收他人资金的,或者吸收他人资金后出借部分给借款人,部分用于自己挥霍使用的,则可能触犯了集资诈骗罪。

从提问者给的情况看,老板放贷的资金并不是自有资金或者不完全是自有资金,而是吸收的公众存款,如果人数众多,达到规定数额,则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量刑标准,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单位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损失的,就构成犯罪了。老板吸收他人存款后跑路了,性质应该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要严重,有可能构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罪。

至于提问人被受害人(存款人)举报到公安部门,这很正常,毕竟受害人是在提问人手中办的业务,在别人并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首先要求公安部门控制住提问人,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做法。只要提问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说清楚在公司从事的具体工作以及在工作中所扮演的具体角色,以及所知晓的公司放贷业务情况,公安机关是不会冤枉好人的。再说,公安机关按照办案惯例也会询问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一些情况。如果经公安部门调查,老板在从事放贷业务中,提问人明知老板从事的是非法放贷业务,还与老板一起从事非法活动,帮助老板转移资金或者从中获取好处,那就构成了共犯了,提问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借钱做生意失败是非常普遍的事情,特别是在最近几年生意不好做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是欠了一屁股债,如果因为借钱做生意失败就被判为诈骗罪,那就有点荒唐了。

借钱还不上只是正常的债务纠纷,并不会构成诈骗罪。

至于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并不是借给你钱那个人说了算,而是由法律说了算。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

这个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诈骗罪有两个前提,一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个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财产。

先来看一下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到底是什么情况才会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法律实践的认定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什么情况才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个概念是比较模糊的,特别是在涉及借贷过程当中,借贷行为很难被认定为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过,目前我国仍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对诈骗罪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法占有为目的有相关的明细规定。

1996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合同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这些规定详尽地列举了诈骗案件中常见的足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这个可以作为借贷过程当中借款人是否构成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重要参考。

有了这个法律条文之后,其实在借贷当中很容易辨识什么是诈骗罪。在现实当中很多人容易把诈骗罪跟借贷行为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借钱还不上跟诈骗罪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在借贷的过程当中,双方签订了相关的借款合同,或者有相关的借条,有明确的借钱目的,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为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在投资失败之后,借款人并没有赖账,也没有刻意躲避或者隐藏自己的财产,而是在积极的跟债权人协商还款,那即便出现逾期还不上了也不会构成诈骗罪。

所以欠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并不是由债权人说了算,而是由法律说了算,你目前因为投资失败导致借来的钱没法正常还款,这个只不过是正常的债务纠纷,并不会构成诈骗罪。所以即便出借人把你起诉到法院了,法院也会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审理,而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因为诈骗罪是属于刑事范畴,这个是比较严重的。

因此,虽然现在债权人到派出所报案认为你构成了诈骗罪,但只要你这个钱是有真实的用途,确实用在合理的生意上面,并不是拿去挥霍,而且你没有刻意躲避这个债务,没有刻意藏匿或者转移自己的财产,那就不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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