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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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应当责令受理,必要时,也仅是可以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1、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或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保全申请或依职权冻结被告的账户,是合法的。
2、如果被告对法院冻结账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但不是行政复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从法律角度讲,证据充足,能够证明行政违法事实,成功率高是确定的。但根据办案经验,通过行政诉讼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也数量不少。
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部委是本级复议,即行政机关自己复议自己是合法的